我將從廈大鼓浪聴濤BBS上摘取一些校園小事件,不過多做評論,最終説明我最想説的:請做一個有行動力的廈大人!

  • 2009年8月3日,Ran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抱怨圖書館占座現象,《早起的鳥兒沒蟲吃了,圖書館占座現象》。
  • 2009年8月6日,jiajin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學校居然拆了電風扇,理由是維修費用高》。
  • 2009年8月6日,batgp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以芙蓉五為代表的宿舍樓的安全問題》。
  • 2009年9月3日,xuanly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關於教職工過渡住房違規出租的問題》。
  • 2009年9月6日,Hardstone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廈大廁所之現狀研究》。
  • 2009年9月8日,kellyqingshu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自覺文明行車與開車》。
  • 2009年9月8日,caihuihua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廈大醫院與泰康保險》。
  • 2009年9月9日,wyq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呐喊》,内容是聲討博士違規出租博士公寓。
  • 2009年9月13日,kind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投訴,西村校門外新一條街一商店嚴重擾民》。
  • 2009年9月13日,kellyqingshu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給學校機構處理案件效率大打個問號》。
  • 2009年9月17日,xmublog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午休時間,請不要在芙13施工》。
  • 2009年9月17日,teemixer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近期圖書館占座太瘋狂》。
  • 2009年9月18日,lren同學在廈大特快版發帖,《如何投訴信息學院研究生教秘》。

以上只是我從廈大特快版上隨便找出的近一個半月的校園事件,有理由相信,這絕對不是這一個半月的全部。上面我所列出的帖子,大多數都是抱怨帖,要麽言簡意賅地抱怨,要麽長篇大論地抱怨,但就是少有解决問題的帖子,更是少見解决問題的行動。

讓我佩服的幾篇帖子是《以芙蓉五為代表的宿舍樓的安全問題》、《廈大廁所之現狀研究》、《自覺文明行車與開車》三篇。只有這三篇文章的作者多方面分析了問題,甚至給出了解决問題的建議,而不是停留在簡單地抱怨上。

最終讓我下定决心寫這篇文章的,是這幾篇帖子:《關於教職工過渡住房違規出租的問題》、《近期圖書館占座太瘋狂》和《投訴,西村校門外新一條街一商店嚴重擾民》。面對這幾篇帖子所説的事,我换位想過,如果是我遇上了這樣的事會怎麽辦?!還能怎麽辦,一句話:别光是嘴上抱怨,有種跟他干!

  1. 如果我是那位青年教職工,發現了違規出租的問題,我就自己把這違規出租的人抓出来交給學校管理部門。雖然我還是分不到房子,但起碼可以給這些違規出租的人一個警告了,所謂「杀雞儆猴」!
  2. 如果我是那位抱怨圖書館占座的同學,我就自己去管理占座現象。圖書館占座,不能完全怪罪圖書館管理不力,主要還是惡意占座的人不夠自覺。圖書館不是有45分锺時限規定嗎?就拿這個説事兒!怎樣理直氣壯地趕走占座的人,讓他没話可説,很簡單:找證據,趕人。如果在證據面前還趕不了人,直接叫圖書館保安。——我在寫一篇專門討論圖書館占座行為的文章,會進一步詳細説的。
  3. 如果我是那位投訴西村某商店擾民的同學,我就自己去解决這問題。西村管理的物業部門、保安、甚至城管、公安,總有人能管到這件事吧!當然,擾不擾民應該有其法律和事實的依據才行。

會有人覺得這些事都應該完全由學校部門来做,很多人這麽認為。我不這麽看:

首先我不覺得這些事應該完全由學校来做,雖然有人會説我們交了錢。廈大四年(或者像我讀五年),不該是匆匆過客,而應該把這裡當成自己的家一樣来愛。有人無法接受我這種説法,那咱們求同存異吧,我也無法强制你接受。接著説,如果眞的有意愛廈大,有意把廈大當成自己的家一樣,就不應該把諸事托付他人,而應該最先想到自己如何解决好這些事。當自己無力解决或者無法很好地解决時,才想要找人来解决,並給這人付錢。這些人,自然就是我們用税和學費供飬的學校機構。

我向来把學校機構當作服務機構,他們應該在一些時候(當我無法完成某件事的時候)幚我做事。我不能像壞人一樣,把學校機構想象成不作為的地方,我相信他們願意有所作為,只是有時不知道如何作為。基本上,他們服務的對象就是師生,那師生自然就應該幚助他們提高服務質量,從而使師生自身受益。師生可以幚助學校機構提高服務質量嗎?完全可以!服務對象的想法和意見,對於提供服務的人可能最有用了,也就是當下比較時髦的那句話:「以用户為中心」。

所以我認為幾位當事人應該先與學校相關的管理部門溝通反映情況。不知道三位當事人有没有直接找直接的管理部門反映過問題?BBS的廈大特快版確實人氣很旺,但在那裡寫抱怨帖,充其量也就是引来更多的回复而已。而據我所知,在校學生用BBS的人已經越来越少了(觀迎更正)。在那裡發帖可以是解决問題的手段之一,但絕對不要指望它能起决定作用。還是去找直接的管理部門吧,要求他們解决問題。如果他們受理了並且要解决,那你正好以服務對象的身份幚助他們一番。如果他們不受理,再找管理他們的部門去投訴其不作為吧。總之,不要把寶壓在BBS的討論上,那裡只是非常輔助的地方,眞正的解决問題,要靠你自己用時間、精力和智慧,一步步做出来!

記得有人説過:權利不被行使就不能叫權利。

這是一篇雑記小文,上一篇雑記寫於2008年6月19日。和幾位小朋友的聊天引發了這一篇小雑記,希望不要被當成大叔的説教。

寫書不寫书?

近段時間,我腦中總是有個想法在跳動,時而激烈,時而輕柔,但總是在那裡。它跟我説:哥們兒,寫本書吧!把你的大學五年寫出来!

當我想應允這個想法時,就有很多支持它的理由:是啊,我把大學四年變成五年,本就很有些意思。何況我這五年裡做了這麽多難忘的事,還有一些有意義的事情,它們或許能給别人一些啓示或者幚助呢?或許能成為暢銷書呢!

當我想拒絶這個想法時,也有很多理由會来反對:你這不明擺著説教嗎?就你那文筆還寫書啊?!你那點破事値得費那麽大神嗎?誰看那破東西啊?!

於是,會不會寫這樣一本書,我還在猶豫不絕,當然其中也有時間原因。我想,如果有一天我眞的動筆来寫的時候,我的心裡一定是想著給自己看、留給自己以後看,而絶不能是想寫給别人看的。並且,如果有一天我眞的開始寫了,我也一定是用那支5块錢買来的鋼筆寫,而不用電腦。扯遠了,我確實還不知道要不要寫這本書,就這樣。

紀念不紀念?

當我離開這所據説很美丽的大學時,我用甚麽来紀念這五年;它用甚麽来紀念我的五年?如果我寫了那本書的話,那可能算是一種紀念方式吧。

當我離開這所大學之後,我憑借甚麽把它和我連接起来?畢業證書?我覺得畢業證書無法從内心裡把它和我連起来,畢業證書做不了感情的紐帶!

對我来説,能讓我在畢業時拿来紀念的,能讓我畢業後拿来連接的,只有我認認眞眞、用心度過的五年時光,以及我這五年裡所做出的成績。

我不想只用一份畢業證書就了結了我和這裡的關係,我也不想臨畢業時哭哭啼啼地説這就要走了……是就要走了,可是也該走了,做了我能做的、該做的事,五年無遺憾,我不哭!是就要走了,可是也該走了,在這裡做了我能做的、該做的事,去一個新的地方、新的環境,做更多我能做的、該做的事。

我想我會這樣紀念我的大學,我想我會這樣連接我與它!

行動不行動?

我越来越相信那句話:行動力比創意更重要!尤其是當我看到身邊無數個有創意、有想法卻沒有動起来的人時,這句話就更加深深地烙著我。

你可能很有想法,有很多想法,你也願意找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做,但還是沒有行動,怎麽回事?

我想你可能是沒有找到眞正志同道合的人,也可能是這件事本身確實還需要斟酌。我總結自己大學幾年参加、組織學生活動的經歴,得出一句關於團隊的話是:與正確的人,一起做正確的事

去跟那些並非志同道合的人談你的創意,他們可能會淡淡地支持你,但絕對不會和你一起行動;他們甚至會取笑你,説你意想天開、甚至説你傻叉……被這樣的人説多了,你自己甚至都不能堅持最初的想法時,你這個創意就胎死腹中了。

有些人會給你建議,很好的建議,而不是打擊你的信心。但這些人可能會因為很多原因不能和你一起做,但不排除他們會帶給你新伙伴的可能!

你需要深度解剖腦中想法,進而去思考:甚麽樣的人會和你一起来把它變成現實?而不是只在自己固有的小圈子裡尋找幚助。你的小圈子裡的好朋友,可能沒有一個人會成為你這個偉大創想的實踐者。

前兩天我説了句實話:趁著大一、大二還有時間、有激情,多做些有意義的事情吧!等到大三、大四的時候,人也老了沒激情了,時間也全被考研、找工作、出國、女朋友(或男朋友)給佔滿了,還談甚麽創意和行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