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是陽謀,而非陰謀?

首先,以下我要説的幾件事都可以正大光明地説出来,沒有什麽見不得人。其次,這些事要做成,應該有牢固的羣衆基礎,也就是必須讓最廣大的廈大師生瞭解。第三,如果作為當事一方的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知道了這些陽謀,也完全無妨!所以它們是陽謀。正因為是陽謀,我才會在這裡寫出来,甚至會在接下来的時間裡繼續跟進。下面我盡量用最簡單的語言説清楚這些事。

一、建南大會堂沒有成文的管理規則

建南大會堂建成於1954年,主要由李光前先生捐建。是一個可以容納4000多人規模的大型會堂。無論從其形象還是功能方面,都堪稱廈門大學的標志性建築。但就是這樣一個建築,至今仍然沒有一個正式、成文的管理規則。沒有任何正式的規則性文件可以説明:甚麽人、甚麽團體、甚麽活動可以或不可以申請建南大會堂……

目前,建南大會堂由中共廈門大學黨委宣傳部負責管理。上次李开复演講門票事件的調查過程中,我瞭解到建南大會堂沒有正式、成文管理規則的事實。

希望有同學或者老師出面推進此事,讓建南大會堂的申請、使用都有章可循,並眞正按章辦事。我還天眞地希望,在制訂建南大會堂的管理辦法時,學校可以多方征求意見,而不是某些部門自己關起門来寫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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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為了避開宗教色彩,陳嘉庚先生認為不應該是「大禮堂」,因而稱為「大會堂」。另,因為捐建者李光前先生祖籍福建南安,取其縮寫卽是「建南」。

二、校園内車輌限速並沒有落實

校園裡突然多了很多人行道和車道的標記,也挂起了限速20碼的警示牌,但好像並沒有落實,我用自己的經歴和所見事實来説明。

限速20碼的警示牌只在很少的地方出現,我只在大南門和西校門的入口看到,其它地方沒看到(歡迎補充)。在本部的幾個重要三叉路口——勤業餐廳路口、三家村路口、魯迅雕像路口——都沒看到限速警示牌。

很多次走在校園裡,無論是白天出行高峰期還是晚上行人稀疏時,我好幾次被路過車輌撞到。如果學校眞正重視師生的人身安全,就應該將校園交通安全從理論落實。在所有應該限速的路段懸挂限速警示牌,並通過一定的手段監督路況。好讓2008年1月3日的悲劇再少一些。

希望有同學或者老師以理智的行動推進此事,因為校園交通安全與每個人息息相關。誰知道,下一個被70碼的不會是你?!

三、學生公寓失竊,學校後勤、物業和保安也應該負責

幾虖每周都會聴到某某宿舍樓又丢電腦的消息,對這類消息逐漸麻木,好在這種對消息的麻木不會影響到我的行動。而學生公寓失竊「處理」結果多是不了了之……經過查證,與學生公寓失竊相關的部門至少(估計不止這些)有後勤集團學生公寓與環境服務中心、學校保衛科、後勤服務有限公司等。

希望有同學以行動推進此事,責成學生公寓相關管理部門完善管理規章制度,並在學生公寓失竊後做出相應的賠償,而不是坐視。

四、學生餐廳的食品衛生應該公開、透明

不知有多少人在學校餐廳吃出各種亂七八糟東西来了,也無數次地向後勤集團反映。但至今卻仍然沒有眞正將餐廳的食品衛生公開化和透明化。

作為學生餐廳的消費者,各位同學和老師有權利也有義務推進學生餐廳食品衛生的公開化與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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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陽謀的形式把這些事寫出来,是希望學校所謂領導們能夠主動解决。如果所謂領導們不願意主動解决問題,學生們就只能動用自己的法定權利了,那時所謂領導們不一定再那麽主動。無論哪種途徑,我最終就是希望看到這些問題解决了,那就夠了。——這也是陽謀!

這是一篇雑記小文,上一篇雑記寫於2008年6月19日。和幾位小朋友的聊天引發了這一篇小雑記,希望不要被當成大叔的説教。

寫書不寫书?

近段時間,我腦中總是有個想法在跳動,時而激烈,時而輕柔,但總是在那裡。它跟我説:哥們兒,寫本書吧!把你的大學五年寫出来!

當我想應允這個想法時,就有很多支持它的理由:是啊,我把大學四年變成五年,本就很有些意思。何況我這五年裡做了這麽多難忘的事,還有一些有意義的事情,它們或許能給别人一些啓示或者幚助呢?或許能成為暢銷書呢!

當我想拒絶這個想法時,也有很多理由會来反對:你這不明擺著説教嗎?就你那文筆還寫書啊?!你那點破事値得費那麽大神嗎?誰看那破東西啊?!

於是,會不會寫這樣一本書,我還在猶豫不絕,當然其中也有時間原因。我想,如果有一天我眞的動筆来寫的時候,我的心裡一定是想著給自己看、留給自己以後看,而絶不能是想寫給别人看的。並且,如果有一天我眞的開始寫了,我也一定是用那支5块錢買来的鋼筆寫,而不用電腦。扯遠了,我確實還不知道要不要寫這本書,就這樣。

紀念不紀念?

當我離開這所據説很美丽的大學時,我用甚麽来紀念這五年;它用甚麽来紀念我的五年?如果我寫了那本書的話,那可能算是一種紀念方式吧。

當我離開這所大學之後,我憑借甚麽把它和我連接起来?畢業證書?我覺得畢業證書無法從内心裡把它和我連起来,畢業證書做不了感情的紐帶!

對我来説,能讓我在畢業時拿来紀念的,能讓我畢業後拿来連接的,只有我認認眞眞、用心度過的五年時光,以及我這五年裡所做出的成績。

我不想只用一份畢業證書就了結了我和這裡的關係,我也不想臨畢業時哭哭啼啼地説這就要走了……是就要走了,可是也該走了,做了我能做的、該做的事,五年無遺憾,我不哭!是就要走了,可是也該走了,在這裡做了我能做的、該做的事,去一個新的地方、新的環境,做更多我能做的、該做的事。

我想我會這樣紀念我的大學,我想我會這樣連接我與它!

行動不行動?

我越来越相信那句話:行動力比創意更重要!尤其是當我看到身邊無數個有創意、有想法卻沒有動起来的人時,這句話就更加深深地烙著我。

你可能很有想法,有很多想法,你也願意找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做,但還是沒有行動,怎麽回事?

我想你可能是沒有找到眞正志同道合的人,也可能是這件事本身確實還需要斟酌。我總結自己大學幾年参加、組織學生活動的經歴,得出一句關於團隊的話是:與正確的人,一起做正確的事

去跟那些並非志同道合的人談你的創意,他們可能會淡淡地支持你,但絕對不會和你一起行動;他們甚至會取笑你,説你意想天開、甚至説你傻叉……被這樣的人説多了,你自己甚至都不能堅持最初的想法時,你這個創意就胎死腹中了。

有些人會給你建議,很好的建議,而不是打擊你的信心。但這些人可能會因為很多原因不能和你一起做,但不排除他們會帶給你新伙伴的可能!

你需要深度解剖腦中想法,進而去思考:甚麽樣的人會和你一起来把它變成現實?而不是只在自己固有的小圈子裡尋找幚助。你的小圈子裡的好朋友,可能沒有一個人會成為你這個偉大創想的實踐者。

前兩天我説了句實話:趁著大一、大二還有時間、有激情,多做些有意義的事情吧!等到大三、大四的時候,人也老了沒激情了,時間也全被考研、找工作、出國、女朋友(或男朋友)給佔滿了,還談甚麽創意和行動力?

從大一到這第四年,我在大學裡先後加入和離開過好幾個團隊。而隨着時間的衝刷,最後留下来的只有兩個了。這三年多時間裡,各種吸引和誘惑太多太多,我從團隊中也學到了很多,我最想説的是:

與正確的人一起做正確的事!

哪些人是「正確的人」?正確的人只是一個簡單的相對説法,你身邊的朋友雖然很多,但他們當中可能只有少數甚至沒有「正確的人」。不是説你們的友情出了問題,而是在組織起一個團隊共同做事時,他們都不能成為你的好伙伴。有些時候,這些「正確的人」還沒有在你的生命裡出現,需要你用心去發現,當然也需要缘份!所以,不要把眼睛老盯着自己身邊的人,身邊之外,世界無限!所謂「正確的人」,也卽好的團隊伙伴,在一個有目標的團隊裡你們共進退、共榮辱、共擔當。

正確的事」是甚麽?正確的事是理想和信念在某一時間裡的具體表現,而不是一時心血来潮的跟風,也不是一種勉强為之,更不是因着功利之心的投機!心血来潮或許可以做好初期的組建,但很難持久(也不是沒有可能)。勉强為之比心血来潮次一等,勉强為之很難盡心盡力去做。因着功利之心的投機是最要不得的!因為以上三類而開始做的事,都算不上「正確的事」,這麽做的人也算不上「正確的人」!

正確的事需要的還有,正確的方式。但這和正確的事比起来顕得有些不怎怎麽重要,雖然它也很重要!

我在法語愛好者沙龙、Google Camp、周五論壇益學會的經歴,都可以用「與正確的人一起做正確的事」来解釋。

離開法語愛好者沙龙,是因為我越来越覺得其中的事讓我越来越沒有熱情,對我来説慢慢變成了一種勉强為之的事。是不是從大一創辦它的時候起,我就只是心血来潮呢?這一點不好説,但我發現這件事背後沒有我的某種信念在支持。

離開Google Camp,並不是因為它所做的事不正確——Google Camp要做的事正是我一直以来想做的。在Google Camp中,從一開始我就沒有找到合適的搭檔,一直到我離開都是如此,這也是我當時視野太狹窄的原因所致。現在我還在疑惑:如果後来不是我做Google Camp的营長,它會不會在廈大發展得很有生機呢?

我執著地留在周五論壇,並願意為其貢獻時間、精力與智慧,是因為這裡能讓我感覺到,在與「正確的人」一起做「正確的事」。幾個主要協調員各有所長,有各自的興趣,但周五論壇最核心的價値觀能把我們拉到一起来;並且事實證明,這個價値觀能把更多的人帶進来。

益學會與上面三者不同的是,它不是以廈大為背景,而是以整個互聯網為背景。這裡所做的事符合我對「正確的事」的標準,這裡来来往往的人也讓我覺得很値得共事。

大學四年眞的是轉眼卽逝的,而大學裡又有那麽多的誘惑,找一些正確的人,做一些正確的事,以免給大學時光留下太多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