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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QienKuen's Weblog·守護與顛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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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听《我们台湾这些年》作者演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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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3 Jan 2010 15:37:0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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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9年12月28日下午，在人文学院报告厅听了《我们台湾这些年》作者廖信忠先生的演讲。
我之前没有听说过这本书，但当伊琳同学跟我说，作者从日常生活小事的角度写台湾时，我就非常感兴趣了。这之前我刚读完龙应台女士的《请用文明来说服我》，龙女士用了“小叙述”这个词。所以当我听说《我们台湾这些年》的时候，下意识地就认为这本书也属于“小叙述”一类。
廖先生的公开演讲水平确实平平，这倒也可以理解，毕竟他也是因这本书才出名的，以前不一定经常公开演讲。
将近一个半小时的演讲中，廖先生都在从“小叙述”的角度讲述自己的经历，与其说在听一位畅销书作者的演讲，勿宁说是在听一位普通的台湾人的分享。当然，这也是这本书出彩的地方。
我没有读过《我们台湾这些年》，所以一个半小时听得比较认真，但并没有做笔记——我听演讲一般都会做笔记的。
后来我向廖先生提了两个问题：
Q1、廖先生在回答第一位同学的问题时提到，台湾的大学生、年轻人对于政治的兴趣越来越淡云云。请廖先生从自己个人的角度，评价一下2008年底发生的野草莓运动，让我这个“不明真相”的大陆人更多了解一下野草莓运动。
Q2、廖先生的大作和演讲，让我不时地想起龙应台女士所说的“小叙述”一词。所谓“小叙述”，就是像廖先生这样从日常生活看台湾社会的点滴。那么请廖先生在这里（指演讲现场）或者在blog中，向我们这些愿意了解台湾的大陆人，推荐一些从“小叙述”角度反映台湾社会的书籍和电影。
廖先生对我的两个问题的回答，我认为是当天最不及格的两个回答：
A1、廖先生说野草莓运动发生时他在上海，对野草莓运动不是很了解。但他认为学生常常容易被政客利用，虽然学生们自己不觉得被利用了。他还说现在想起自己以前大学里参加的运动，觉得好“愚蠢”。
——我以为他会说因为不了解，所以不方便做评价，没想到他还是评价了。
A2、廖先生并没有在演讲现场向我们推荐什么书籍或者电影，似乎也没有在blog里面推荐（起码到目前还没看到）。他问我说的“小叙述”是不是想说《大江大海1949》，我说不只是这本书。
后来他一直在说“小叙述”和“大叙述”这两个词，最后他说：“小叙述”并不是要反对“大叙述”的存在，它们并不矛盾。
——我当然明白“小叙述”与“大叙述”的存在并不矛盾。同时我想他是理解了“小叙述”这个“龙式词语”的意思，也理解了我的问题，但他就是没有推荐什么书或者电影。
最后还接受了某个电视台简短的采访，我问记者：我该说真话，还是说好话？当然，记者没有给我说真话的机会。
你可能還會感興趣的文章纪念2008年12月4日那场演讲 (1)我眼中所谓“成功的演讲” (0)
©QienKuen's Weblog·守護與顛覆, 2010. 
本站文章一律遵守創作共用「署名-非商業使用-相同方式共享」中國大陸2.5協議
轉摘文章請注明原文鏈接，並向我發送引用通告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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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我们台湾这些年》, 台湾, 小叙述, 廖信忠, 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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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2009年12月28日下午，在人文学院报告厅听了《<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4113090/">我们台湾这些年</a>》作者廖信忠先生的演讲。</p>
<p>我之前没有听说过这本书，但当伊琳同学跟我说，作者从日常生活小事的角度写台湾时，我就非常感兴趣了。这之前我刚读完龙应台女士的《<a href="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36974">请用文明来说服我</a>》，龙女士用了“<strong>小叙述</strong>”这个词。所以当我听说《我们台湾这些年》的时候，下意识地就认为这本书也属于“小叙述”一类。</p>
<p>廖先生的公开演讲水平确实平平，这倒也可以理解，毕竟他也是因这本书才出名的，以前不一定经常公开演讲。</p>
<p>将近一个半小时的演讲中，廖先生都在从“小叙述”的角度讲述自己的经历，与其说在听一位畅销书作者的演讲，勿宁说是在听一位普通的台湾人的分享。当然，这也是这本书出彩的地方。</p>
<p>我没有读过《我们台湾这些年》，所以一个半小时听得比较认真，但并没有做笔记——我听演讲一般都会做笔记的。</p>
<p>后来我向廖先生提了两个问题：</p>
<p>Q1、廖先生在回答第一位同学的问题时提到，台湾的大学生、年轻人对于政治的兴趣越来越淡云云。<strong>请廖先生从自己个人的角度，评价一下2008年底发生的<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野草莓運動">野草莓运动</a>，让我这个“不明真相”的大陆人更多了解一下野草莓运动</strong>。</p>
<p>Q2、廖先生的大作和演讲，让我不时地想起龙应台女士所说的“小叙述”一词。所谓“小叙述”，就是像廖先生这样从日常生活看台湾社会的点滴。那么<strong>请廖先生在这里（指演讲现场）或者在blog中，向我们这些愿意了解台湾的大陆人，推荐一些从“小叙述”角度反映台湾社会的书籍和电影。</strong></p>
<p>廖先生对我的两个问题的回答，我认为是当天最不及格的两个回答：</p>
<p>A1、廖先生说野草莓运动发生时他在上海，对野草莓运动不是很了解。但他认为学生常常容易被政客利用，虽然学生们自己不觉得被利用了。他还说现在想起自己以前大学里参加的运动，觉得好“愚蠢”。<br />
——我以为他会说因为不了解，所以不方便做评价，没想到他还是评价了。</p>
<p>A2、廖先生并没有在演讲现场向我们推荐什么书籍或者电影，似乎也没有在blog里面推荐（起码到目前还没看到）。他问我说的“小叙述”是不是想说《<a href="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44559">大江大海1949</a>》，我说不只是这本书。<br />
后来他一直在说“小叙述”和“大叙述”这两个词，最后他说：“小叙述”并不是要反对“大叙述”的存在，它们并不矛盾。<br />
——我当然明白“小叙述”与“大叙述”的存在并不矛盾。同时我想他是理解了“小叙述”这个“龙式词语”的意思，也理解了我的问题，但他就是没有推荐什么书或者电影。</p>
<p>最后还接受了某个电视台简短的采访，我问记者：我该说真话，还是说好话？当然，记者没有给我说真话的机会。</p>
<p><a href="http://17fav.com/?url=http%3A%2F%2Fwww.qienkuen.org%2F2010%2F01%2F03%2Fspeech-from-mr-xinzhong-liao%2F&title=%E5%90%AC%E3%80%8A%E6%88%91%E4%BB%AC%E5%8F%B0%E6%B9%BE%E8%BF%99%E4%BA%9B%E5%B9%B4%E3%80%8B%E4%BD%9C%E8%80%85%E6%BC%94%E8%AE%B2" title="用 17fav 收藏和分享本文"><img src="http://17fav.com/i/bookmark.gif" alt="17fav 收藏本文" /></a></p><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你可能還會感興趣的文章</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12/03/look-back-the-1st-public-speech/" title="纪念2008年12月4日那场演讲">纪念2008年12月4日那场演讲</a> (1)</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11/16/what-is-successful-speech/" title="我眼中所谓“成功的演讲”">我眼中所谓“成功的演讲”</a> (0)</li></ul><h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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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致厦大校园广播：我不要“被听”广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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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3 Jan 2010 14:00:0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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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校园广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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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为什么文章开头总需要澄清一些事实？本文不针对具体的校园广播内容，不要在内容问题上和我纠缠掐架！本文将会说明一个一直以来存在的现象，本文会表达我作为一个听众和“被听众”的感受，本文不会给出什么解决办法。
2、2009年的最后一天，窦文涛大叔和另外两位大叔说：2009年的年度汉字应该是“被”！
3、我虽不能完全认同几位大叔的看法，但“被”字已经越来越多地闯入生活，恐怕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作为厦大学生，我想对厦大校园广播说一声：我不要“被听”广播！
4、我不否认校园广播是所谓“校园文化”的一部分，我也非常喜欢音频广播这种校园媒体形式。但我喜欢的那种声音，不是强迫我听的声音，而是我可以在想听的时候选择听、在不想听的时候选择不听的声音。
5、城市广播，给予了听众足够的自主选择权。听众有足够的自主权选择听或者不听，也有足够的自主权选择什么时候听、什么时候不听，只需要简单地按一下开关。
6、网络podcast，听众更是有了进一步的自主选择权。用户可以通过订阅，在任何时间都能够选择性地下载和收听。
7、而厦大校园广播，完全不顾师生的感受，每天那些时候要在整个校园内广播。如果我不想听，只有找一个听不到厦大校园广播的地方躲起来，而不能按下off！我已经在这种无法选择中度过了四年多时间……
8、其他学校的广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但别处的错误不能成为厦大校园广播继续这种错误的理由。
9、校园广播会不会衰败，或者说广播这种形式会不会衰败？——这个问题还值得讨论，不要太轻易下结论。
10、校园媒体的群体中，校园广播的变革难度远远大于杂志或者报纸，但这并不能成为校园广播不变革的借口。每年在校园广播工作的同学们，请你们不要只是制作一期又一期的节目自娱自乐了，你们有能力、有责任推动校园广播的变革，请不要犹豫！
你可能還會感興趣的文章电话连线被隔离的小丁同学 (0)《厦大那些事儿》征求意见第二稿 (0)谁的建南大会堂？！ (0)《厦大那些事儿》征求意见稿 (0)感恩节，感谢厦门大学团委高忠华书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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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被, 厦门大学, 变革, 广播, 校园媒体, 校园广播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1、为什么文章开头总需要澄清一些事实？<strong>本文不针对具体的校园广播内容，不要在内容问题上和我纠缠掐架！</strong>本文将会说明一个一直以来存在的现象，本文会表达我作为一个听众和“被听众”的感受，本文不会给出什么解决办法。</p>
<p>2、2009年的最后一天，窦文涛大叔和另外两位大叔<a href="http://v.ifeng.com/society/201001/537c886b-1d03-4bc3-843f-befb35cafe12.shtml">说</a>：2009年的年度汉字应该是“<strong>被</strong>”！</p>
<p>3、我虽不能完全认同几位大叔的看法，但“被”字已经越来越多地闯入生活，恐怕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作为厦大学生，我想对厦大校园广播说一声：<strong>我不要“被听”广播！</strong></p>
<p>4、我不否认校园广播是所谓“校园文化”的一部分，我也非常喜欢音频广播这种校园媒体形式。但我喜欢的那种声音，不是强迫我听的声音，而是我可以在想听的时候选择听、在不想听的时候选择不听的声音。</p>
<p>5、城市广播，给予了听众足够的<strong>自主选择权</strong>。听众有足够的自主权选择听或者不听，也有足够的自主权选择什么时候听、什么时候不听，只需要简单地按一下开关。</p>
<p>6、网络podcast，听众更是有了进一步的自主选择权。用户可以通过订阅，在任何时间都能够选择性地下载和收听。</p>
<p>7、而厦大校园广播，完全不顾师生的感受，每天那些时候要在整个校园内广播。如果我不想听，只有找一个听不到厦大校园广播的地方躲起来，而不能按下off！我已经在这种无法选择中度过了四年多时间……</p>
<p>8、其他学校的广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但别处的错误不能成为厦大校园广播继续这种错误的理由。</p>
<p>9、校园广播会不会衰败，或者说广播这种形式会不会衰败？——这个问题还值得讨论，不要太轻易下结论。</p>
<p>10、校园媒体的群体中，校园广播的变革难度远远大于杂志或者报纸，但这并不能成为校园广播不变革的借口。每年在校园广播工作的同学们，请你们不要只是制作一期又一期的节目自娱自乐了，你们有能力、有责任推动校园广播的变革，请不要犹豫！</p>
<p><a href="http://17fav.com/?url=http%3A%2F%2Fwww.qienkuen.org%2F2010%2F01%2F03%2Fi-want-to-control-the-broadcast-on-my-own-initiative%2F&title=%E8%87%B4%E5%8E%A6%E5%A4%A7%E6%A0%A1%E5%9B%AD%E5%B9%BF%E6%92%AD%EF%BC%9A%E6%88%91%E4%B8%8D%E8%A6%81%E2%80%9C%E8%A2%AB%E5%90%AC%E2%80%9D%E5%B9%BF%E6%92%AD" title="用 17fav 收藏和分享本文"><img src="http://17fav.com/i/bookmark.gif" alt="17fav 收藏本文" /></a></p><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你可能還會感興趣的文章</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10/01/02/telephone-interview-with-yipei-ding-who-is-in-quarantine/" title="电话连线被隔离的小丁同学">电话连线被隔离的小丁同学</a> (0)</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12/23/xia-da-na-xie-shir-2/" title="《厦大那些事儿》征求意见第二稿">《厦大那些事儿》征求意见第二稿</a> (0)</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12/08/whose-jian-nan/" title="谁的建南大会堂？！">谁的建南大会堂？！</a> (0)</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12/08/xia-da-na-xie-shir/" title="《厦大那些事儿》征求意见稿">《厦大那些事儿》征求意见稿</a> (0)</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11/26/thanks-giving/" title="感恩节，感谢厦门大学团委高忠华书记">感恩节，感谢厦门大学团委高忠华书记</a> (2)</li></ul><h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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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电话连线被隔离的小丁同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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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www.qienkuen.org/2010/01/02/telephone-interview-with-yipei-ding-who-is-in-quarantine/#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02 Jan 2010 14:19:37 +0000</pubDate>
		<dc:creator>qienkue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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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按：2009年，H1N1肆虐，厦门大学严格限制校外人员进入，同时也加强对校内师生健康状况的检测。2009年12月29日凌晨，厦门大学小丁同学因发烧、流鼻涕、喉咙痛等症状并发，主动到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演武分院申请隔离。
2010年1月2日，我对仍然在隔离的小丁进行了电话采访，了解了他从开始隔离到现在的一些情况。在征求他的同意之后，我根据电话采访录音整理出下面的内容，并把电话录音内容公开。
我把录音按照内容剪成9段，每段都只有一两分钟。你如果有兴趣，可以在这里收听和下载。（你可能需要戴上耳机听这些录音，电话里面小丁的声音不是很大。）
隔离的最后一站：厦大招待所
根据学校规定，医院体温正常24小时之后，还要再隔离48个小时。元旦的中午，他坐救护车从医院到了厦大招待所，目前住在招待所。
现在他已经退烧，但还有轻微的流鼻涕和喉咙痛。如果一切正常，1月3日中午他就可以正常返回学校了。
关于在招待所的住宿费用，小丁说可能会由学校全部报销，但他也不是非常确定。
主动申请隔离
2009年12月29日（星期二）凌晨，小丁来到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演武分院，主动要求被隔离。来时他还带了一本《项塔兰》，准备隔离期间有空时读一读。
来到医院之前，他已经连续两天晚上发烧到39度以上，并且还伴有流鼻涕、喉咙痛等症状。
医院的常规治疗
他来到医院时测量体温是37.7度，医院给他做了诊断，还做了血常规化验。后来只给他开了治疗普通感冒的口服药，但他向医院说过他发烧到39度以上的情况。
他去医院时自己带了体温计，每天大概每隔2小时就自己测一次体温（医院要求是每天测4次）。
后来他在医院发烧烧得厉害，在他的要求之下，医院重新为他做了血常规，并且开始打点滴。——打点滴时，他已经隔离一天半了。
医生不清楚是不是H1N1
医生至今没有说明小丁是H1N1还是别的什么感冒。在医院时，一位护士曾经说“检测费用太贵，所以就不检测你们是什么病”。小丁认为在这一点上，患者的知情权完全被侵犯了。
松散的隔离管理
作为被隔离的患者，小丁并不能在他需要时见到主治医生。主治医生每天早上会到病房来查房，询问患者感觉如何、有什么要求，但医生也说，并不一定能满足这些要求。——不知道他们当时都提了什么要求。
平时只有护士在看护，护士负责量体温和输液。
去这家医院是图方便
小丁要求被隔离时已是凌晨，而这家医院是离厦大最近的医院。并且他当时还没有医保卡，只有学校发的公医证。所以才就近去了厦大附属中山医院演武分院。
对医院的不信任和怀疑
小丁有一位朋友2009年10月在该医院被误诊，从普通感冒拖成了慢性肺炎。这件事让他对医院产生了不信任和怀疑。原来他以为中山医院演武分院还行，后来发现原来只是二级乙等医院。
他说如果医院一直不给他输液，他就会转院的。
不为病人着想的饮食
隔离患者每日三餐是由医院的护工送来的，小丁觉得那可能是厦大学生餐厅提供的食物。
三餐都是按照正常健康人的饮食送的，并没有考虑到被隔离者是重感冒病人。甚至一连给小丁他们送去了猪蹄这种油腻的食物作为午餐。
小丁他们虽然向护士反映过食物的问题，护士也答应会向上面反映，但直到小丁离开医院时也未见改善。
不透明、不知情的治疗过程
小丁在门诊被诊断后，就直接交由住院部全权处理了。所有的治疗、用药，被隔离的患者基本不知情，和正常的医院治疗有很大不同。小丁认为正常的治疗情况应该是医生让患者知道情况。
医院的硬件条件比较差
隔离病房的床板是一块硬硬的木板，上面一层薄薄的褥子，被子甚至都盖不住（小丁个头儿并不是很高）。大冬天的，可想而知……小丁开玩笑说，感冒没治好，恐怕该进骨科了。护士如此说：这么年轻，你要克服（困难）！
把这次隔离当作体验和锻炼
小丁说自己把这次隔离当作一次锻炼，对自己一个人应对困难的一种锻炼。他也没有让朋友去医院送什么东西——虽然医院隔离管理挺松的。
不让家人担心，未能参加马拉松
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小丁一直没有告诉家人自己被隔离了。
未能参加2010年厦门国际马拉松，两个多月的锻炼成果付诸东流了。但小丁自己也晓得，不能硬撑着去跑，否则得不偿失。
微博的力量非常强大
隔离当中难免会孤单和寂寞，小丁就通过手机在人人网上与好友们交流，甚至好几次发出帮助请求，得到很多人的帮助。他感慨到：微博的力量非常强大。
准备学习了解关于H1N1隔离的相关规定
隔离期间，小丁没有在医院见到学校和有关部门关于隔离的规定，只是在住进招待所时有看到。
他打算回到学校之后，学习了解学校和有关部门关于隔离的相关规定。因为他感到被隔离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存在。他还把自己的隔离生活及感受写出来。
最后，我想用孙燕姿同学的《一起走过》送给小丁，祝他早日结束隔离，回到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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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按：2009年，H1N1肆虐，厦门大学严格限制校外人员进入，同时也加强对校内师生健康状况的检测。2009年12月29日凌晨，厦门大学小丁同学因发烧、流鼻涕、喉咙痛等症状并发，主动到<strong>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演武分院</strong>申请隔离。</p>
<p>2010年1月2日，我对仍然在隔离的小丁进行了电话采访，了解了他从开始隔离到现在的一些情况。在征求他的同意之后，我根据电话采访录音整理出下面的内容，并把电话录音内容公开。</p>
<p>我把录音按照内容剪成9段，每段都只有一两分钟。你如果有兴趣，可以<a href="http://twaud.io/users/QienKuen">在这里</a>收听和下载。（你可能需要戴上耳机听这些录音，电话里面小丁的声音不是很大。）</p>
<h3>隔离的最后一站：厦大招待所</h3>
<p>根据学校规定，医院体温正常24小时之后，还要再隔离48个小时。元旦的中午，他坐救护车从医院到了厦大招待所，目前住在招待所。<br />
现在他已经退烧，但还有轻微的流鼻涕和喉咙痛。如果一切正常，1月3日中午他就可以正常返回学校了。<br />
关于在招待所的住宿费用，小丁说可能会由学校全部报销，但他也不是非常确定。</p>
<h3>主动申请隔离</h3>
<p>2009年12月29日（星期二）凌晨，小丁来到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演武分院，主动要求被隔离。来时他还带了一本《项塔兰》，准备隔离期间有空时读一读。<br />
来到医院之前，他已经连续两天晚上发烧到39度以上，并且还伴有流鼻涕、喉咙痛等症状。</p>
<h3>医院的常规治疗</h3>
<p>他来到医院时测量体温是37.7度，医院给他做了诊断，还做了血常规化验。后来只给他开了治疗普通感冒的口服药，但他向医院说过他发烧到39度以上的情况。<br />
他去医院时自己带了体温计，每天大概每隔2小时就自己测一次体温（医院要求是每天测4次）。<br />
后来他在医院发烧烧得厉害，在他的要求之下，医院重新为他做了血常规，并且开始打点滴。——打点滴时，他已经隔离一天半了。</p>
<h3>医生不清楚是不是H1N1</h3>
<p><strong>医生至今没有说明小丁是H1N1还是别的什么感冒。</strong>在医院时，一位护士曾经说“<strong>检测费用太贵，所以就不检测你们是什么病</strong>”。小丁认为在这一点上，患者的知情权完全被侵犯了。</p>
<h3>松散的隔离管理</h3>
<p>作为被隔离的患者，小丁并不能在他需要时见到主治医生。主治医生每天早上会到病房来查房，询问患者感觉如何、有什么要求，但医生也说，并不一定能满足这些要求。——不知道他们当时都提了什么要求。<br />
平时只有护士在看护，护士负责量体温和输液。</p>
<h3>去这家医院是图方便</h3>
<p>小丁要求被隔离时已是凌晨，而这家医院是离厦大最近的医院。并且他当时还没有医保卡，只有学校发的公医证。所以才就近去了厦大附属中山医院演武分院。</p>
<h3>对医院的不信任和怀疑</h3>
<p>小丁有一位朋友2009年10月在该医院被误诊，从普通感冒拖成了慢性肺炎。这件事让他对医院产生了不信任和怀疑。原来他以为中山医院演武分院还行，后来发现原来只是二级乙等医院。<br />
他说如果医院一直不给他输液，他就会转院的。</p>
<h3>不为病人着想的饮食</h3>
<p>隔离患者每日三餐是由医院的护工送来的，小丁觉得那可能是厦大学生餐厅提供的食物。<br />
三餐都是按照正常健康人的饮食送的，并没有考虑到被隔离者是重感冒病人。甚至一连给小丁他们送去了猪蹄这种油腻的食物作为午餐。<br />
小丁他们虽然向护士反映过食物的问题，护士也答应会向上面反映，但直到小丁离开医院时也未见改善。</p>
<h3>不透明、不知情的治疗过程</h3>
<p>小丁在门诊被诊断后，就直接交由住院部全权处理了。所有的治疗、用药，被隔离的患者基本不知情，和正常的医院治疗有很大不同。小丁认为正常的治疗情况应该是医生让患者知道情况。</p>
<h3>医院的硬件条件比较差</h3>
<p>隔离病房的床板是一块硬硬的木板，上面一层薄薄的褥子，被子甚至都盖不住（小丁个头儿并不是很高）。大冬天的，可想而知……小丁开玩笑说，感冒没治好，恐怕该进骨科了。护士如此说：这么年轻，你要克服（困难）！</p>
<h3>把这次隔离当作体验和锻炼</h3>
<p>小丁说自己把这次隔离当作一次锻炼，对自己一个人应对困难的一种锻炼。他也没有让朋友去医院送什么东西——虽然医院隔离管理挺松的。</p>
<h3>不让家人担心，未能参加马拉松</h3>
<p>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小丁一直没有告诉家人自己被隔离了。<br />
未能参加2010年厦门国际马拉松，两个多月的锻炼成果付诸东流了。但小丁自己也晓得，不能硬撑着去跑，否则得不偿失。</p>
<h3>微博的力量非常强大</h3>
<p>隔离当中难免会孤单和寂寞，小丁就通过手机在人人网上与好友们交流，甚至好几次发出帮助请求，得到很多人的帮助。他感慨到：微博的力量非常强大。</p>
<h3>准备学习了解关于H1N1隔离的相关规定</h3>
<p>隔离期间，小丁没有在医院见到学校和有关部门关于隔离的规定，只是在住进招待所时有看到。<br />
他打算回到学校之后，学习了解学校和有关部门关于隔离的相关规定。因为他感到被隔离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存在。他还把自己的隔离生活及感受写出来。</p>
<p>最后，我想用孙燕姿同学的《一起走过》送给小丁，祝他早日结束隔离，回到正常的生活！</p>
<p><center><embed src="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NjMyMjIwNA==/v.swf" quality="high" width="480" height="400" align="middle" allowScriptAccess="sameDomain"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embed></cente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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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不要随便给校长写公开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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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www.qienkuen.org/2009/12/31/do-not-write-to-the-president-rashly/#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30 Dec 2009 18:35:19 +0000</pubDate>
		<dc:creator>qienku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开信]]></category>
		<category><![CDATA[大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校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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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我并不反对给校长写公开信，我想说的是——不要随便、不要轻易给校长写公开信。写公开信本身只是一种策略，要找准时机。在目前这种形势下，滥用这种机会并不明智。
2、一般情况下，学校里每一件事都有其直接、具体负责的行政部门。遇事先和最直接的当事行政人员协调，不要动不动就上升到写信给校长这种层次。我如果是校长，天天看见鸡毛蒜皮的公开信，我也会烦的。
3、辅导员能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去找系主任；系主任能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去找院长；院长能解决的事，就不要去找校长。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有同学就是喜欢给校长写公开信，这样真的不一定是最好的办法。
4、施工队在学生午休时间施工，影响学生休息，这事应该找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我打电话给资产处，他们答应会停止午休时间施工，我就不必因此去找校长。
5、建南大会堂门票的事，牵涉到党委和团委，我就找党委和团委问。后来团委比较妥善地处理了这件事，我就没有必要闹到校长知道（虽然他可能已经知道了）。
6、有些特殊情况，真的找不到是什么行政机构在负责。像这种时候，我并不反对、甚至会支持向校长写公开信。
7、2009年前半年，关于争取学校对学生创业的支持，我就建议和支持一帮同学给校长写公开信。
8、对当事人来说，一件事情确实很重要、很要紧。但这些事情有时候却并不如当事人想得那么严重，很有可能通过当事行政人员就能解决，而不必闹到校长那里。
9、遇到什么事，先找学校里相关的行政部门协商处理。如果相关行政机关能处理好，那大家都好。如果相关行政机关渎职，不认真对待和处理，那就找其上一级领导继续反映。争取在直接相关行政机关范围内解决。
10、我这么说，并不是我认同那句狗屁话“家丑不可外扬”。银海说得很对：正是因为家丑不被外扬，才有那么多人屡屡制造家丑！——所以，不妨把家丑外扬，但不是事事都给校长写公开信。
11、公开信要用既有情、又有理的文字来写：不要只动之以情，注意你是一个大学生，你应该有能力把自己想说的事说清楚！
12、在必要的时候给校长写公开信，并且不妨让它最大程度地公开。写完之后在互联网上到处传播（既然是公开信，公开一些何妨），并打印——如果你写字好看，不妨直接手写——一份，寄往校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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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1、我并不反对给校长写公开信，我想说的是——不要随便、不要轻易给校长写公开信。写公开信本身只是一种策略，要找准时机。在目前这种形势下，滥用这种机会并不明智。</p>
<p>2、一般情况下，学校里每一件事都有其直接、具体负责的行政部门。遇事先和最直接的当事行政人员协调，不要动不动就上升到写信给校长这种层次。我如果是校长，天天看见鸡毛蒜皮的公开信，我也会烦的。</p>
<p>3、辅导员能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去找系主任；系主任能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去找院长；院长能解决的事，就不要去找校长。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有同学就是喜欢给校长写公开信，这样真的不一定是最好的办法。</p>
<p>4、施工队在学生午休时间施工，影响学生休息，这事应该找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我打电话给资产处，他们答应会停止午休时间施工，我就不必因此去找校长。</p>
<p>5、建南大会堂门票的事，牵涉到党委和团委，我就找党委和团委问。后来团委比较妥善地处理了这件事，我就没有必要闹到校长知道（虽然他可能已经知道了）。</p>
<p>6、有些特殊情况，真的找不到是什么行政机构在负责。像这种时候，我并不反对、甚至会支持向校长写公开信。</p>
<p>7、2009年前半年，关于争取学校对学生创业的支持，我就建议和支持一帮同学给校长写公开信。</p>
<p>8、对当事人来说，一件事情确实很重要、很要紧。但这些事情有时候却并不如当事人想得那么严重，很有可能通过当事行政人员就能解决，而不必闹到校长那里。</p>
<p>9、遇到什么事，先找学校里相关的行政部门协商处理。如果相关行政机关能处理好，那大家都好。如果相关行政机关渎职，不认真对待和处理，那就找其上一级领导继续反映。争取在直接相关行政机关范围内解决。</p>
<p>10、我这么说，并不是我认同那句狗屁话“家丑不可外扬”。银海说得很对：<strong>正是因为家丑不被外扬，才有那么多人屡屡制造家丑！</strong>——所以，不妨把家丑外扬，但不是事事都给校长写公开信。</p>
<p>11、公开信要用既有情、又有理的文字来写：不要只动之以情，注意你是一个大学生，你应该有能力把自己想说的事说清楚！</p>
<p>12、在必要的时候给校长写公开信，并且不妨让它最大程度地公开。写完之后在互联网上到处传播（既然是公开信，公开一些何妨），并打印——如果你写字好看，不妨直接手写——一份，寄往校长信箱。</p>
<p><a href="http://17fav.com/?url=http%3A%2F%2Fwww.qienkuen.org%2F2009%2F12%2F31%2Fdo-not-write-to-the-president-rashly%2F&title=%E4%B8%8D%E8%A6%81%E9%9A%8F%E4%BE%BF%E7%BB%99%E6%A0%A1%E9%95%BF%E5%86%99%E5%85%AC%E5%BC%80%E4%BF%A1" title="用 17fav 收藏和分享本文"><img src="http://17fav.com/i/bookmark.gif" alt="17fav 收藏本文" /></a></p><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Random Posts</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6/12/05/advice-to-baijialuantan/" title="生物系“百家乱谈”发展设想">生物系“百家乱谈”发展设想</a> (5)</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8/04/18/idea-jogging-3/" title="信息非素質，中國自由路，品牌不高調">信息非素質，中國自由路，品牌不高調</a> (2)</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8/09/23/the-english-environment-is-not-the-point/" title="英文環境，到底是不是主要障礙？">英文環境，到底是不是主要障礙？</a> (4)</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7/04/09/%e5%bd%93wiki%e9%81%ad%e9%81%87%e5%b9%bf%e5%91%8a/" title="当Wiki遭遇广告">当Wiki遭遇广告</a> (3)</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8/05/22/chaordic-organization-2/" title="再讀《混序》，繼續分享">再讀《混序》，繼續分享</a> (0)</li></ul><h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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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们应该支持这两位勇敢的女孩：游豫璟和林静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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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30 Dec 2009 05:49:0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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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颐武之流只知小沈阳，游、范、吴三人因言获罪！我辈是不是该“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游豫璟：游精佑先生之女
林静怡：范燕琼女士之女


延伸阅读：《范燕琼女儿：妈妈是英雄》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54465437.html
延伸阅读：《女中丈夫：寄语范艳琼49寿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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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游精佑女儿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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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好人游精佑（无中生噎）》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42221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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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张颐武之流只知小沈阳，游、范、吴三人因言获罪！我辈是不是该“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p>
<p><strong>
<ul>
<li>游豫璟：游精佑先生之女</li>
<li>林静怡：范燕琼女士之女</li>
</ul>
<p></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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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翻越心墙，树立元价值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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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5 Dec 2009 06:20:09 +0000</pubDate>
		<dc:creator>qienku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灵魂]]></category>
		<category><![CDATA[元价值观]]></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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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翻越心中的墙，比翻越互联网防火墙更重要！翻越了心中的墙，才会有关于“翻墙”的元价值观。
2、翻越心墙的途径有很多，包括读书、旅行在内的很多事情。翻越心墙不一定要去翻越互联网防火墙。
3、翻越互联网防火墙只是翻越心墙的方式之一，但绝对不是唯一的方式。
4、封网越来越疯狂，唯有强化自己的心，翻越心中的墙，树立元价值观，才能长期应对互联网防火墙。
5、不要被封网吓倒，不要被封网打乱阵脚。读《1984》，读《墓碑》，读《雾锁中国》，读《民主的细节》，读《通往奴役之路》……读书吧，从书中了解集权统治的本质！
6、不要被封网吓倒，不要被封网打乱阵脚。加入twitter吧，写blog吧，开始在互联网上自由表达吧……上网吧，用鼠标为集权统治掘墓！
7、只要自由灵魂不死，网络封锁何足道哉！？翻越心墙，自主觉醒。用书籍、用智慧、用灵魂，为专制政权掘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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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1、<strong>翻越心中的墙，比翻越互联网防火墙更重要！</strong>翻越了心中的墙，才会有关于“翻墙”的元价值观。</p>
<p>2、翻越心墙的途径有很多，包括读书、旅行在内的很多事情。翻越心墙不一定要去翻越互联网防火墙。</p>
<p>3、翻越互联网防火墙只是翻越心墙的方式之一，但绝对不是唯一的方式。</p>
<p>4、封网越来越疯狂，唯有强化自己的心，翻越心中的墙，树立元价值观，才能长期应对互联网防火墙。</p>
<p>5、不要被封网吓倒，不要被封网打乱阵脚。读《1984》，读《墓碑》，读《雾锁中国》，读《民主的细节》，读《通往奴役之路》……读书吧，从书中了解集权统治的本质！</p>
<p>6、不要被封网吓倒，不要被封网打乱阵脚。加入twitter吧，写blog吧，开始在互联网上自由表达吧……上网吧，用鼠标为集权统治掘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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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欧巴马总统在上海演讲，我在厦门打酱油</title>
		<link>http://www.qienkuen.org/2009/12/24/self-reflection-of-obama-speech-in-shanghai/</link>
		<comments>http://www.qienkuen.org/2009/12/24/self-reflection-of-obama-speech-in-shanghai/#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24 Dec 2009 03:10:34 +0000</pubDate>
		<dc:creator>qienku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category>
		<category><![CDATA[参与]]></category>
		<category><![CDATA[欧巴马]]></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qienkuen.org/?p=684</guid>
		<description><![CDATA[美国总统欧巴马2009年11月16日在上海演讲，这里有完整的视频和MP3录音可以下载。
那天下午我写了一篇《我眼中所谓“成功的演讲”》；后来我又在twitter上面对几位提问的上海青年冷嘲热讽了一番，尤其是对于“被安排”的提问、对于无创意的提问很是不满。
之后歪歪问我：如果有机会向欧巴马提问，我会问什么问题！——歪歪此一问，让我这个在厦门打酱油的小青年内疚了好些日子。我一直问自己同样的问题，可是一直没有答案。
对欧巴马总统的关注，开始于他和麦凯恩竞选美国总统，并在后来读完了欧巴马的自传《无畏的希望》，甚至下载了《无畏的希望》原声朗读版来听。但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关注这位传奇总统了。无论是我关注的教育改革，还是我比较关注的伊战问题，还是我稍微关注的新能源……
我几乎没有再去关注他的公共政策——欧巴马在上海的演讲，成为一个导火索，使得我我无法面对自己、无法面对自己的“缺位”。至于我为什么要去关注“别人领导人”，这个我就不解释了，想不通的人自己慢慢想吧。
我的反思有二：
一、机会确实是为有准备的人留着的！
二、我没有关注的岂是欧巴马一人？我已经那么久不关注媒体报道，我不关注的事情多了……
你可能還會感興趣的文章我对法庭旁听的粗浅认识 (0)请关注“厦门70码”案件的审理和进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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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美国总统欧巴马2009年11月16日在上海演讲，这里有<a href="http://www.whitehouse.gov/photos-and-video/video/china-town-hall">完整的视频和MP3录音</a>可以下载。</p>
<p>那天下午我写了一篇《<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11/16/what-is-successful-speech/">我眼中所谓“成功的演讲”</a>》；后来我又在twitter上面对几位提问的上海青年冷嘲热讽了一番，尤其是对于“被安排”的提问、对于无创意的提问很是不满。</p>
<p>之后<a href="http://twitter.com/vshowyy">歪歪</a>问我：<strong>如果有机会向欧巴马提问，我会问什么问题！</strong>——歪歪此一问，让我这个在厦门打酱油的小青年内疚了好些日子。我一直问自己同样的问题，可是一直没有答案。</p>
<p>对欧巴马总统的关注，开始于他和麦凯恩竞选美国总统，并在后来读完了欧巴马的自传《<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3176245/">无畏的希望</a>》，甚至下载了《无畏的希望》原声朗读版来听。但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关注这位传奇总统了。无论是我关注的教育改革，还是我比较关注的伊战问题，还是我稍微关注的新能源……</p>
<p>我几乎没有再去关注他的公共政策——欧巴马在上海的演讲，成为一个导火索，使得我我无法面对自己、无法面对自己的“缺位”。至于我为什么要去关注“别人领导人”，这个我就不解释了，想不通的人自己慢慢想吧。</p>
<p>我的反思有二：</p>
<p>一、机会确实是为有准备的人留着的！<br />
二、我没有关注的岂是欧巴马一人？我已经那么久不关注媒体报道，我不关注的事情多了……</p>
<p><a href="http://17fav.com/?url=http%3A%2F%2Fwww.qienkuen.org%2F2009%2F12%2F24%2Fself-reflection-of-obama-speech-in-shanghai%2F&title=%E6%AC%A7%E5%B7%B4%E9%A9%AC%E6%80%BB%E7%BB%9F%E5%9C%A8%E4%B8%8A%E6%B5%B7%E6%BC%94%E8%AE%B2%EF%BC%8C%E6%88%91%E5%9C%A8%E5%8E%A6%E9%97%A8%E6%89%93%E9%85%B1%E6%B2%B9" title="用 17fav 收藏和分享本文"><img src="http://17fav.com/i/bookmark.gif" alt="17fav 收藏本文" /></a></p><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你可能還會感興趣的文章</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11/20/bystander-in-a-court/" title="我对法庭旁听的粗浅认识">我对法庭旁听的粗浅认识</a> (0)</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11/18/xiamen-70-yards/" title="请关注“厦门70码”案件的审理和进展">请关注“厦门70码”案件的审理和进展</a> (3)</li></ul><h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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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厦大那些事儿》征求意见第二稿</title>
		<link>http://www.qienkuen.org/2009/12/23/xia-da-na-xie-shir-2/</link>
		<comments>http://www.qienkuen.org/2009/12/23/xia-da-na-xie-shir-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3 Dec 2009 15:42:31 +0000</pubDate>
		<dc:creator>qienku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category>
		<category><![CDATA[厦门大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厦大]]></category>
		<category><![CDATA[厦大那些事儿]]></category>
		<category><![CDATA[大学生活]]></category>
		<category><![CDATA[大学精神]]></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qienkuen.org/?p=681</guid>
		<description><![CDATA[征求意见初稿发布之后，收到一些回馈和问题。在诸位朋友的建议下，我们完成了征求意见第二稿，继续向大家征求意见。
第二稿与第一稿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将愿景从出版一本书转变为建设一个网站。当然不排除未来推出出版物的可能，但目前就是建设一个网站。因为有了这个变化，原来对于网站部分的规划也有加强，请大家继续提意见  
一、愿景
   1. 建设一个网站，让那些即将进入大学的同学及其家长们，让刚刚进入大学的新生，通过本网站了解厦门大学、了解大学生活。
   2. 时机成熟时，网站优秀的文章成一定数量时，我们希望可以集结出版。
   3. 本网站无意成为“大学生活指南”（不做how-to手册），我们目标是：收集这所大学里一些人的故事，深度解析我们的大学思想，使读者看到多彩、充实且真实的厦门大学生活，从中领略当代大学生的风范和精神，进而促使读者思考和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偏重why）。
   4. 我们希望找到这么一些人——他们正在或者曾经充实地度过自己的大学时光——收集他们身上所发生过的故事，把他们的故事整理到网站上，送达需要它们的人手中。
   5. 大学肩负着领导青年思想的重任，是民族与国家的未来之所在。我们不敢期望这本网站带给读者多么大的冲击和改变，只希望读者在读完本网站之后，能够充实地度过自己的大学，而不是挥霍光阴。
二、“我们”是谁？
   1. 起初，我们是厦门大学几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我们时常把自己大学里的经历和思考与师弟师妹分享，希望帮助他们成长。
   2. 现在，我们是《厦大那些事儿》的发起人，我们希望找到能够分享大学经历的同学。以多种经历、多元视角，多方位帮助未来的师弟师妹们。
   3. 未来，“我们”是包括你在内的厦门大学学生……我们一起把这件事做下去！
三、目标读者
总体来说，这个网站、这本书应该送给那些处于中学和大学过渡阶段的朋友，以及他们的家人。
   1. 高中生：他们即将参加高考，即将报考大学。他们渴望了解大学——了解大学生、大学生活、大学学习……所有所大学有关的人和事情，他们都会很好奇。他们可以跟着网站中的师兄师姐一起，感受和思考大学。
   2. 学生家长：他们的子女即将参加高考，即将报考大学和进入大学，他们是大学生的家长。家长对于子女的报考、大学生活，一定有着自己的期望。通过这本网站，可以帮助家长了解大学，了解厦门大学。
   3. 进入大学的新生：大一、大二新生，对于这个陌生的大学、陌生的环境，总有那么一些好奇和不适应。不知如何面对突如其来的各种变化，从高中到大学的变化，从管理到自主的变化，从信心满满到期望落空的变化……通过这个凝结着前辈老师、前辈师兄师姐经验和心血的网站，能够或多或少帮助他们找到方向。
四、内容
我们想用一些名词或者名词词组，来表达本网站的基调和内涵，这里用形容词会显得那么无力。以下所罗列的名词，并不是本网站内容的全部：
   1. 报考：无论高考成绩如何，只要报考就会有问题。选择哪座城市、选择哪所大学、选择什么专业？
   2. 对待网络游戏的态度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征求意见初稿发布之后，收到一些回馈和问题。在诸位朋友的建议下，我们完成了征求意见第二稿，继续向大家征求意见。</p>
<p>第二稿与第一稿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将愿景从出版一本书转变为建设一个网站。当然不排除未来推出出版物的可能，但目前就是建设一个网站。因为有了这个变化，原来对于网站部分的规划也有加强，请大家继续提意见 <img src='http://www.qienkuen.org/wp-includes/images/smilies/icon_smile.gif' alt=':)' class='wp-smiley' /> </p>
<h3>一、愿景</h3>
<p>   1. 建设一个网站，让那些即将进入大学的同学及其家长们，让刚刚进入大学的新生，通过本网站了解厦门大学、了解大学生活。<br />
   2. 时机成熟时，网站优秀的文章成一定数量时，我们希望可以集结出版。<br />
   3. 本网站无意成为“大学生活指南”（不做how-to手册），我们目标是：收集这所大学里一些人的故事，深度解析我们的大学思想，使读者看到多彩、充实且真实的厦门大学生活，从中领略当代大学生的风范和精神，进而促使读者思考和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偏重why）。<br />
   4. 我们希望找到这么一些人——他们正在或者曾经充实地度过自己的大学时光——收集他们身上所发生过的故事，把他们的故事整理到网站上，送达需要它们的人手中。<br />
   5. 大学肩负着领导青年思想的重任，是民族与国家的未来之所在。我们不敢期望这本网站带给读者多么大的冲击和改变，只希望读者在读完本网站之后，能够充实地度过自己的大学，而不是挥霍光阴。</p>
<h3>二、“我们”是谁？</h3>
<p>   1. 起初，我们是厦门大学几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我们时常把自己大学里的经历和思考与师弟师妹分享，希望帮助他们成长。<br />
   2. 现在，我们是《厦大那些事儿》的发起人，我们希望找到能够分享大学经历的同学。以多种经历、多元视角，多方位帮助未来的师弟师妹们。<br />
   3. 未来，“我们”是包括你在内的厦门大学学生……我们一起把这件事做下去！</p>
<h3>三、目标读者</h3>
<p>总体来说，这个网站、这本书应该送给那些处于中学和大学过渡阶段的朋友，以及他们的家人。</p>
<p>   1. 高中生：他们即将参加高考，即将报考大学。他们渴望了解大学——了解大学生、大学生活、大学学习……所有所大学有关的人和事情，他们都会很好奇。他们可以跟着网站中的师兄师姐一起，感受和思考大学。<br />
   2. 学生家长：他们的子女即将参加高考，即将报考大学和进入大学，他们是大学生的家长。家长对于子女的报考、大学生活，一定有着自己的期望。通过这本网站，可以帮助家长了解大学，了解厦门大学。<br />
   3. 进入大学的新生：大一、大二新生，对于这个陌生的大学、陌生的环境，总有那么一些好奇和不适应。不知如何面对突如其来的各种变化，从高中到大学的变化，从管理到自主的变化，从信心满满到期望落空的变化……通过这个凝结着前辈老师、前辈师兄师姐经验和心血的网站，能够或多或少帮助他们找到方向。</p>
<h3>四、内容</h3>
<p>我们想用一些名词或者名词词组，来表达本网站的基调和内涵，这里用形容词会显得那么无力。以下所罗列的名词，并不是本网站内容的全部：</p>
<p>   1. 报考：无论高考成绩如何，只要报考就会有问题。选择哪座城市、选择哪所大学、选择什么专业？<br />
   2. 对待网络游戏的态度<br />
   3. 校园里的学生权利<br />
   4. 如何对待各类讲座<br />
   5. 学校社团活动、学生机构活动<br />
   6. 社会公益、志愿者活动<br />
   7. 善用互联网学习<br />
   8. 善用图网站馆学习<br />
   9. 善用所在城市的学习资源<br />
  10. 专业课、选修课<br />
  11. 资格证网站<br />
  12. 公务员考试、工作、出国、考研，怎么选？<br />
  13. 为毕业做什么准备<br />
  14. ……</p>
<h3>五、内容来源</h3>
<p>正如丰富多彩、多元的大学生活一样，本网站所收集的故事来源也应该包容多种声音、多种观点，即多种来源。甚至在同一个问题上，不同人会持完全不同的观点，这些都将出现在本网站中。<br />
我们相信读者有能力、有智慧，自己能够品评这个网站中的文章，自己对其中故事、观点进行选择和学习。这里没有唯一正确，这里没有绝对真理。<br />
<strong><br />
邀稿对象：厦门大学在读学生、厦门大学校友、厦门大学老师</strong></p>
<p>我们向所有正在或者曾经充实度过大学的厦门大学同学征集稿件，请写下你的故事，发给我们。我们也向老师们征稿，希望老师们写下自己对未来学生的愿意和寄语，借此传播自己身为老师的思想。<br />
你不一定是专业领域里的高手，也不一定是学生领袖，也不必活跃于各种场合……只要你觉得自己曾经在大学里做过难忘的、有意义的事情，并愿意与我们分享。</p>
<h3>六、网站的初步构架</h3>
<p>   1. <strong>阅读</strong>：经过《厦大那些事儿》编辑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文章，都将出现在网站上，提供免费的全文阅读。<br />
   2. <strong>作者</strong>：网站中需要对某一位作者有详细介绍，设有作者专门的介绍页面。<br />
   3. <strong>互动</strong>：因为作者都是老师、同学或者校友，将以适当的方式在网上开辟交流区域，使读者与作者直接交流。<br />
   4. <strong>下载</strong>：定期将文章集结成一个pdf文档供网友下载，以某种合适的授权方式，授权用户传播与分享。<br />
   5. <strong>持续</strong>：在此网站的基础之上，时机成熟时，集结出版成一本书。</p>
<h3>七、征求意见</h3>
<p>我们现在把自己最初的想法写出来，向大家征求意见。欢迎大家质疑、提问和补充！</p>
<p><a href="http://17fav.com/?url=http%3A%2F%2Fwww.qienkuen.org%2F2009%2F12%2F23%2Fxia-da-na-xie-shir-2%2F&title=%E3%80%8A%E5%8E%A6%E5%A4%A7%E9%82%A3%E4%BA%9B%E4%BA%8B%E5%84%BF%E3%80%8B%E5%BE%81%E6%B1%82%E6%84%8F%E8%A7%81%E7%AC%AC%E4%BA%8C%E7%A8%BF" title="用 17fav 收藏和分享本文"><img src="http://17fav.com/i/bookmark.gif" alt="17fav 收藏本文" /></a></p><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你可能還會感興趣的文章</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12/08/xia-da-na-xie-shir/" title="《厦大那些事儿》征求意见稿">《厦大那些事儿》征求意见稿</a> (0)</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12/08/whose-jian-nan/" title="谁的建南大会堂？！">谁的建南大会堂？！</a> (0)</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10/01/03/i-want-to-control-the-broadcast-on-my-own-initiative/" title="致厦大校园广播：我不要“被听”广播">致厦大校园广播：我不要“被听”广播</a> (0)</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10/01/02/telephone-interview-with-yipei-ding-who-is-in-quarantine/" title="电话连线被隔离的小丁同学">电话连线被隔离的小丁同学</a> (0)</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11/26/thanks-giving/" title="感恩节，感谢厦门大学团委高忠华书记">感恩节，感谢厦门大学团委高忠华书记</a> (2)</li></ul><h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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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浅学中华民国《广播电视法》（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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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www.qienkuen.org/2009/12/20/radio-and-television-act-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0 Dec 2009 15:41:22 +0000</pubDate>
		<dc:creator>qienku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category>
		<category><![CDATA[NCC]]></category>
		<category><![CDATA[广播电视法]]></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qienkuen.org/?p=675</guid>
		<description><![CDATA[今天方才读罢龙应台女士《请用文明来说服我》一书，其中有一篇题为《陷阱何其多》的小文章，谈到了台湾的“广电三法”，这是我非常感兴趣的。从此文提到的“广电三法”入手，我开始尝试了解目前台湾地区在广播电视方面相关的法律。记得军爷前两天问了一句：民国有没有广电总局？——希望我下面的分享，能够部分解答他的疑问。
因为几乎所有.gov.tw的网站都被封了个透，所以下文当中的链接大都不会指向.gov.tw，而会指向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等网站。
所谓“广电三法”是指中华民国之《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和《卫星广播电视法》。本文我先和大家分享《广播电视法》，并尝试把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某些内容做对比，若读者觉得我有断章取义之嫌，请尽管提出。
2009年1月初，我也曾做过这种自不量力的学习尝试，对三部有关儿童在线安全的美国法律做了一次字面的、断章取义的学习。每次这样的学习，都会让我有很多收获。
一、立法目的


《广播电视法》：为促进广播、电视事业之健全发展，维护媒体专业自主，保障公众视听权益，增进公共利益与福祉，特制定本法。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广播电视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二、法律地位
“法”的法律效力是高于“条例”的，“条例”的内容不得与“法”相抵触。——我说这句话，无非是想提醒读者，请注意这两部法律的“法律地位”（或说“重要性”）。
三、制定和修订


《广播电视法》：中华民国国民大会于1975年制定，1976年施行，最新一次修订是2006年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当年起施行至今。

四、主管部门


《广播电视法》：原来的主管机构是行政院新闻局，2006起主管机构成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该委员会借鉴美国的联邦通讯委员（FCC），是独立于行政部门的机构。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主管机构为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当时叫“广播电影电视部”，1998年改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五、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


《广播电视法》规定如下：政府为特定目的，以政府名义所设立者，为公营广播、电视事业。由中华民国人民组设之股份有限公司或财团法人所设立者，为民营广播、电视事业。无中华民国国籍者不得为广播、电视事业之发起人、股东、董事及监察人。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如下：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国家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六、政府、政党与广播电视的关系


《广播电视法》规定如下：政府、政党、其捐助成立之财团法人及其受托人不得直接、间接投资民营广播、电视事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政府、政党不得捐助成立民营广播、电视事业。

政党党务工作人员、政务人员及选任公职人员不得投资广播、电视事业；其配偶、二亲等血亲、直系姻亲投资同一广播、电视事业者，其持有之股份，合计不得逾该事业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

政府、政党、政党党务工作人员及选任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广播、电视事业之发起人、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

广播、电视事业不得播送有候选人参加，且由政府出资或制作之节目、短片及广告；政府出资或制作以候选人为题材之节目、短片及广告，亦同。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无相关或类似规定。

七、开办节目的范围


《广播电视法》无相关或类似规定。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的节目设置范围开办节目。乡、镇设立的广播电视站不得自办电视节目。

八、禁止播放的节目


《广播电视法》：1.损害国家利益或民族尊严。2.违背反共复国国策或政府法令。3.煽惑他人犯罪或违背法令。4.伤害儿童身心健康。5.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6.散布谣言、邪说或淆乱视听。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2.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4.泄露国家秘密的；5.诽谤、侮辱他人的；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九、对新闻节目的要求


《广播电视法》：电台播送之节目，除新闻外，主管机关均得审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新闻应当真实、公正。

十、电视节目分级制度


《广播电视法》：主管机关应依电视节目内容予以分级，限制观看之年龄、条件；其分级处理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无相关或类似规定。

时间原因和篇幅原因，这次我就简要地对比这十点吧，关于这两部法律的字面对比，还有很多内容可以做，下次继续。
文章最后，有必要简略交待一下国家通信传播委员会（以下简称“NCC”），因为它现在是“广电三法”和《电信法》等通信传播相关法律的主管机关，地位和意义非凡。
根据维基百科：在NCC成立以前，行政院新闻局和交通部电信局是审查总管，它们的角色就和广电总局一样，行政院的部门而已。而2006年成立的NCC，是电信、资讯、传播等事业的监理机构，是独立于行政部门的机构，该机构仿效美国的联邦通信委员会。
《国家通讯委员会组织法》是NCC成立的前一年（2005年）由立法院制定的，且看此法如何开卷明义：
为落实宪法保障之言论自由，谨守党政军退出媒体之精神，促进通讯传播健全发展，维护媒体专业自由，有效办理通讯传播管理事项，确保通讯传播市场公平有效竞争，保障消费者及尊重弱势权益，促进多元文化均衡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特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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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今天方才读罢龙应台女士《请用文明来说服我》一书，其中有一篇题为《陷阱何其多》的小文章，谈到了台湾的“广电三法”，这是我非常感兴趣的。从此文提到的“广电三法”入手，我开始尝试了解目前台湾地区在广播电视方面相关的法律。记得军爷前两天问了一句：<strong>民国有没有广电总局？</strong>——希望我下面的分享，能够部分解答他的疑问。</p>
<p>因为几乎所有.gov.tw的网站都被封了个透，所以下文当中的链接大都不会指向.gov.tw，而会指向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等网站。</p>
<p>所谓“广电三法”是指中华民国之《<a href="http://zh.wikisource.org/wiki/%E5%BB%A3%E6%92%AD%E9%9B%BB%E8%A6%96%E6%B3%95">广播电视法</a>》、《<a href="http://zh.wikisource.org/zh-cn/%E6%9C%89%E7%B7%9A%E5%BB%A3%E6%92%AD%E9%9B%BB%E8%A6%96%E6%B3%95">有线广播电视法</a>》和《<a href="http://zh.wikisource.org/zh-cn/%E8%A1%9B%E6%98%9F%E5%BB%A3%E6%92%AD%E9%9B%BB%E8%A6%96%E6%B3%95">卫星广播电视法</a>》。本文我先和大家分享《广播电视法》，并尝试把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a href="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3/10/21/20070922142857170492.html">广播电视管理条例</a>》某些内容做对比，若读者觉得我有断章取义之嫌，请尽管提出。</p>
<p>2009年1月初，我也曾做过这种自不量力的学习尝试，对<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01/22/3-acts-to-protect-children-online-security-of-us/">三部有关儿童在线安全的美国法律</a>做了一次字面的、断章取义的学习。每次这样的学习，都会让我有很多收获。</p>
<h3>一、立法目的</h3>
<ul>
<li>
《广播电视法》：为促进广播、电视事业之健全发展，维护媒体专业自主，保障公众视听权益，增进公共利益与福祉，特制定本法。</li>
<li>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广播电视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li>
</ul>
<h3>二、法律地位</h3>
<p>“法”的法律效力是高于“条例”的，“条例”的内容不得与“法”相抵触。——我说这句话，无非是想提醒读者，请注意这两部法律的“法律地位”（或说“重要性”）。</p>
<h3>三、制定和修订</h3>
<ul>
<li>
《广播电视法》：中华民国国民大会于1975年制定，1976年施行，最新一次修订是2006年</li>
<li>《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当年起施行至今。</li>
</ul>
<h3>四、主管部门</h3>
<ul>
<li>
《广播电视法》：原来的主管机构是行政院新闻局，2006起主管机构成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a href="http://zh.wikipedia.org/zh-cn/NCC">NCC</a>），该委员会借鉴美国的联邦通讯委员（FCC），是独立于行政部门的机构。</li>
<li>《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主管机构为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当时叫“广播电影电视部”，1998年改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li>
</ul>
<h3>五、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h3>
<ul>
<li>
《广播电视法》规定如下：政府为特定目的，以政府名义所设立者，为公营广播、电视事业。由中华民国人民组设之股份有限公司或财团法人所设立者，为民营广播、电视事业。无中华民国国籍者不得为广播、电视事业之发起人、股东、董事及监察人。</li>
<li>《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如下：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国家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li>
</ul>
<h3>六、政府、政党与广播电视的关系</h3>
<ul>
<li>
《广播电视法》规定如下：政府、政党、其捐助成立之财团法人及其受托人不得直接、间接投资民营广播、电视事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政府、政党不得捐助成立民营广播、电视事业。</li>
<li>
政党党务工作人员、政务人员及选任公职人员不得投资广播、电视事业；其配偶、二亲等血亲、直系姻亲投资同一广播、电视事业者，其持有之股份，合计不得逾该事业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li>
<li>
政府、政党、政党党务工作人员及选任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广播、电视事业之发起人、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li>
<li>
广播、电视事业不得播送有候选人参加，且由政府出资或制作之节目、短片及广告；政府出资或制作以候选人为题材之节目、短片及广告，亦同。</li>
<li>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无相关或类似规定。</li>
</ul>
<h3>七、开办节目的范围</h3>
<ul>
<li>
《广播电视法》无相关或类似规定。</li>
<li>《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的节目设置范围开办节目。乡、镇设立的广播电视站不得自办电视节目。</li>
</ul>
<h3>八、禁止播放的节目</h3>
<ul>
<li>
《广播电视法》：1.损害国家利益或民族尊严。2.违背反共复国国策或政府法令。3.煽惑他人犯罪或违背法令。4.伤害儿童身心健康。5.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6.散布谣言、邪说或淆乱视听。</li>
<li>《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2.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4.泄露国家秘密的；5.诽谤、侮辱他人的；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li>
</ul>
<h3>九、对新闻节目的要求</h3>
<ul>
<li>
《广播电视法》：电台播送之节目，除新闻外，主管机关均得审查。</li>
<li>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新闻应当真实、公正。</li>
</ul>
<h3>十、电视节目分级制度</h3>
<ul>
<li>
《广播电视法》：主管机关应依电视节目内容予以分级，限制观看之年龄、条件；其分级处理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li>
<li>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无相关或类似规定。</li>
</ul>
<p>时间原因和篇幅原因，这次我就简要地对比这十点吧，关于这两部法律的字面对比，还有很多内容可以做，下次继续。</p>
<p>文章最后，有必要简略交待一下国家通信传播委员会（以下简称“NCC”），因为它现在是“广电三法”和《电信法》等通信传播相关法律的主管机关，地位和意义非凡。</p>
<p>根据维基百科：在NCC成立以前，<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1%8C%E6%94%BF%E9%99%A2%E6%96%B0%E8%81%9E%E5%B1%80">行政院新闻局</a>和交通部电信局是审查总管，它们的角色就和广电总局一样，行政院的部门而已。而2006年成立的NCC，是电信、资讯、传播等事业的监理机构，是独立于行政部门的机构，该机构仿效美国的联邦通信委员会。</p>
<p>《国家通讯委员会组织法》是NCC成立的前一年（2005年）由立法院制定的，且看此法如何开卷明义：</p>
<blockquote><p>为落实宪法保障之言论自由，谨守党政军退出媒体之精神，促进通讯传播健全发展，维护媒体专业自由，有效办理通讯传播管理事项，确保通讯传播市场公平有效竞争，保障消费者及尊重弱势权益，促进多元文化均衡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特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p></blockquote>
<p><a href="http://17fav.com/?url=http%3A%2F%2Fwww.qienkuen.org%2F2009%2F12%2F20%2Fradio-and-television-act-1%2F&title=%E6%B5%85%E5%AD%A6%E4%B8%AD%E5%8D%8E%E6%B0%91%E5%9B%BD%E3%80%8A%E5%B9%BF%E6%92%AD%E7%94%B5%E8%A7%86%E6%B3%95%E3%80%8B%EF%BC%88%E4%B8%80%EF%BC%89" title="用 17fav 收藏和分享本文"><img src="http://17fav.com/i/bookmark.gif" alt="17fav 收藏本文" /></a></p><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Random Posts</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6/11/02/gtalk%e7%a6%bb%e7%ba%bf%e7%95%99%e8%a8%80%e5%8a%9f%e8%83%bd/" title="Gtalk离线留言功能">Gtalk离线留言功能</a> (0)</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7/02/11/etux-ubuntu%e5%9c%a8%e5%8d%97%e9%9d%9e%e7%9a%84%e4%b8%80%e4%b8%aa%e7%a4%be%e5%8c%ba%e5%b7%a5%e7%a8%8b/" title="eTux&#8212;-Ubuntu在南非的一个社区工程">eTux&#8212;-Ubuntu在南非的一个社区工程</a> (0)</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7/05/06/thank-mr-wu-jin-fan/" title="感谢吴锦范老师的帮助">感谢吴锦范老师的帮助</a> (3)</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6/09/23/bbs%e7%9a%84%e7%8e%b0%e5%9c%ba%e5%ae%9e%e5%90%8d/" title="BBS的现场实名">BBS的现场实名</a> (1)</li><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7/02/16/google-group%ef%bc%9a%e7%94%b3%e8%af%b7%e8%ae%a2%e9%98%85%e7%9a%84bug/" title="Google Group：申请订阅的bug">Google Group：申请订阅的bug</a> (0)</li></ul><h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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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向少愚兄请教瑶琴技巧及心得</title>
		<link>http://www.qienkuen.org/2009/12/16/experience-of-guqin-1/</link>
		<comments>http://www.qienkuen.org/2009/12/16/experience-of-guqin-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6 Dec 2009 12:02:26 +0000</pubDate>
		<dc:creator>qienku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Blog]]></category>
		<category><![CDATA[瑶琴]]></category>
		<category><![CDATA[艺术]]></category>
		<category><![CDATA[音乐]]></category>
		<category><![CDATA[古琴]]></category>
		<category><![CDATA[仙翁操]]></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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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上图是一张“仲尼式”的七弦古琴，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一个月没有参加古琴社的集体活动，只是自己抽时间去后山练习，长进很慢。遂抱琴去少愚兄宿舍请教他，请他指导我正在练习的《仙翁操》，也请他指导我的动作，获益很多：
1、我手上目前有三个版本的《仙翁操》，少愚兄建议我先按照古琴社的琴谱练习，先熟练一种再学其它。因为我已经掌握了《仙翁操》的琴谱，就算平时听的不是同一版本，也无大碍，体会《仙翁操》的节奏、韵味还是可以的。
2、少愚兄说我在弹奏《仙翁操》时，按音、音长、节奏都有问题。按音弹得太短，导致节拍不够；一拍的音基本只弹了半拍；节奏有问题，导致听上去不连贯、不自然。
3、左手手腕高度没问题，但左手手掌和手指有时会稍微抬高。这说明左手弹奏按音的功力还不够，尤其是用名指弹奏按音时，声音很小很弱。
4、无论左手还是右手，小动作都太多，容易发出些许杂音。——这是不是说明我基本指法仍然不好，可能也说明弹琴时心不够静。
5、尝试弹泛音，才发现左右手很难配合。弹奏泛音时，两手在不同方向运动，我感觉实在需要有“左手画圆，右手画方”的本领才行啊！具体到古琴，我想我需要把勾、挑弹奏到忘我的程度，才能“分心”给弹奏泛音的左手。
6、以勾、挑指法弹奏时，右手的兰花指不到位。
7、我的“掐起”指法不对，声音应该是从大指“掐起”时发出，而不是名指落弦时发出。
8、《秋风词》中有多处“掐起”指法，接下来要练习的就是《秋风词》，可以好好练习“掐起”
9、应读者要求，转贴吴文光老师弹奏《仙翁操》的视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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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center><img src="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3/32/ZhongNiShi.jpg" width="550" height="186" alt="仲尼式" /><br/></center></p>
<p>上图是一张“<strong>仲尼式</strong>”的七弦古琴，图片来源：<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F%A4%E7%90%B4">维基百科</a></p>
<p>一个月没有参加古琴社的集体活动，只是自己抽时间去后山练习，长进很慢。遂抱琴去少愚兄宿舍请教他，请他指导我正在练习的《仙翁操》，也请他指导我的动作，获益很多：</p>
<p>1、我手上目前有三个版本的《仙翁操》，少愚兄建议我先按照古琴社的琴谱练习，先熟练一种再学其它。因为我已经掌握了《仙翁操》的琴谱，就算平时听的不是同一版本，也无大碍，体会《仙翁操》的节奏、韵味还是可以的。</p>
<p>2、少愚兄说我在弹奏《仙翁操》时，按音、音长、节奏都有问题。按音弹得太短，导致节拍不够；一拍的音基本只弹了半拍；节奏有问题，导致听上去不连贯、不自然。</p>
<p>3、左手手腕高度没问题，但左手手掌和手指有时会稍微抬高。这说明左手弹奏按音的功力还不够，尤其是用名指弹奏按音时，声音很小很弱。</p>
<p>4、无论左手还是右手，小动作都太多，容易发出些许杂音。——这是不是说明我基本指法仍然不好，可能也说明弹琴时心不够静。</p>
<p>5、尝试弹泛音，才发现左右手很难配合。弹奏泛音时，两手在不同方向运动，我感觉实在需要有“左手画圆，右手画方”的本领才行啊！具体到古琴，我想我需要把勾、挑弹奏到忘我的程度，才能“分心”给弹奏泛音的左手。</p>
<p>6、以勾、挑指法弹奏时，右手的兰花指不到位。</p>
<p>7、我的“掐起”指法不对，声音应该是从大指“掐起”时发出，而不是名指落弦时发出。</p>
<p>8、《秋风词》中有多处“掐起”指法，接下来要练习的就是《秋风词》，可以好好练习“掐起”</p>
<p>9、应读者要求，转贴吴文光老师弹奏《仙翁操》的视频如下：<br />
<center><object width="420" height="363"><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tudou.com/v/9ISgbuKaTdY"></param><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param><param name="allowscriptaccess" value="always"></param><param name="wmode" value="opaque"></param><embed src="http://www.tudou.com/v/9ISgbuKaTdY"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scriptaccess="always" allowfullscreen="true" wmode="opaque" width="420" height="363"></embed></object></center></p>
<p><a href="http://17fav.com/?url=http%3A%2F%2Fwww.qienkuen.org%2F2009%2F12%2F16%2Fexperience-of-guqin-1%2F&title=%E5%90%91%E5%B0%91%E6%84%9A%E5%85%84%E8%AF%B7%E6%95%99%E7%91%B6%E7%90%B4%E6%8A%80%E5%B7%A7%E5%8F%8A%E5%BF%83%E5%BE%97" title="用 17fav 收藏和分享本文"><img src="http://17fav.com/i/bookmark.gif" alt="17fav 收藏本文" /></a></p><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你可能還會感興趣的文章</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9/09/09/learning-at-xmu/" title="在廈大學習，寫在開學初">在廈大學習，寫在開學初</a> (1)</li></ul><h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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