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今晚的博士沙龙:网媒监督PK司法公正
今晚去听了研究生院主办的博士沙龙,大标题叫做“‘网媒监督’PK‘司法公正’”,小标题是“从许霆案、刘涌案说起”。
我对整场沙龙做了录音,如果回头各位嘉宾同意的话,我会把它传上来。这里我就不展开说沙龙本身内容了,只想把我在提问环节没有说完的话说完。
1、请区分以新浪、搜狐等为代表的传统门户网站和个人blogger。的确,他们都会以“网络媒体”的形式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但却有着质的不同,这一点在沙龙中根本没有讨论到。本次沙龙中,这两类所谓“网媒”被搅在一锅汤里,我认为这是沙龙的败笔之一。
只有一位博士说过一次,却并未点中要害。他说, 网络媒体对一些案件的关注和报道,应该区分来看。在尊重个人言论自由的情况下,每个人以个人身份在网络上的言论都受到 到保护和尊重;而一些有新闻采编权利的新闻集体,却不能引导大众一边倒。
2、说是从刘涌案和许霆案说起,却并未真正说起。不知道当初是谁定的这样的大标题和小标题。我觉得这样的大标题很傻,有什么可PK的?参加了现场的讨论后,我觉得小标题更傻,仅仅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引子,并没有实质作用。
沙龙结束后,台上的一位博士嘉宾找到我说,所谓“由**说起”,确实只是说起,而不是以其为中心讨论。OK,我姑且同意你这个说法。可是各位嘉宾真的从这两个案件说起了吗?其实并没有。
我试图站在新媒体在中国发展的大背景之下去看这两个案件,确实有了新的发现:刘涌案发生在2000年,最终判决和执行在2004年;许霆案发生在2008年。我们都知道,2005、2006年,当时被炒成“中国博客年”,也的确是从那时起,中国才有了“全民”范围的博客流行和普及。这两个案件恰巧发生在2005、2006年之前和之后,互联网上的个人媒体对这两个案件的影响,可能有着非常大的不同。这一点,在沙龙中根本未被讨论到。
而这正是我觉得遗憾之处,刘涌案和许霆案本来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在此处却被忽视了。
3、我直接提问的问题就上面两个,其他同学提问时,我注意到嘉宾还有以下这样的看法:个人媒体与门户网站媒体对大众影响的程度问题。
这是一位身兼法官、记者和博士的学长提出的,他认为门户网站的网媒对大众的影响和导向更大,而个人媒体可能达不到这个影响广度。随后新闻传播学院陈老师建议以实证说明。嗯,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好,是今晚沙龙的亮点之一。哪位专业人士可以实证一下?
4、从沙龙开场,我就开始快速翻阅手上的《中国猛博——新媒体时代的民间话语力量》,在书中寻找可以与本场沙龙主题有关系之处,竟然发现许多许多!同时,我也通过手机上网搜寻到不少资料,包括在twitter上搜寻连岳曾经对“网络媒体与司法公正”的看法。
起来提问之前我就已经非常激动,这几年的经历和认识了不少前辈朋友,让我对这样一个话题不能不激动。
当我第一个站起来“交流”(主持人明明说是“交流”,可有人总要把它理解成“提问”,非常无奈)时,我先往自己脸上贴金:我刚刚参加完一场会议回来,在会议上我见到了很多人,其中有胡泳老师、长平老师、滕彪先生、老虎庙前辈和Zola同学等等。
有必要向读者介绍一下这几位:
胡泳老师自称“我可能是中国少数既经历过政治性媒体向商业性媒体转变、又见证过传统媒体被新媒体挤压的过程的媒体人”,他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新媒体鼓吹者,译著有《数字化生存》《未来是湿的》等。
长平老师是资深媒体人,曾经是《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2007年他在网络上遭遇网络语言暴力,让他开始思考网络的力量与致命弱点。他有一杆非常强悍的笔!
滕彪先生是著名的维权律师,著名的“法学三博士”之一,公民社会践行者。
老虎庙前辈被keso认为是中国公民记者第一人,我非常佩服的老前辈!
Zola同学的名头可能更大,大家对他褒贬不一,但这却不能掩盖他作为公民记者所展现出的光芒。
我在这样一个沙龙上,提出这样一些人,用意再明显不过。接着我就指出了本文1、2两个观点,台下一些同学也表示认同。
5、正当我打算顺水推舟,把长平老师的思考和连岳的文章读给大家听的时候,一位博士打断了我(我觉得此举非常不礼貌),他问我说这些和本次沙龙主题有什么关系。我当时真的是“无言以对”,我不知道居然会有嘉宾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说这些,而他却是本场发言最多的人。他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的话,他到底有没有明白这场沙龙在讨论什么?当时我的心突然就凉了:我在面对什么样的人啊?!面对台上的七个人和台下近百的同学,我把选择权交给大家,感谢台下听众以掌声对我的支持!
6、我选出长平老师的这几段话读给大家:
如果没有控制,网络民意会是理性的,这是我乐观的原因。
尽管受到语言暴力伤害,长平却看好博客力量。
另一方面,长平认为:我们也不能因为网络有对专制的日常反抗性质而美化网络民意,忽视网络大众的“乌合之众”性质:渺小的个人躲藏在大众中失去自我意识到集体施暴。多数人的暴力仍然存在。权力对网络的征用会加大这种成份。
乌合之众与日常反抗是网络博客的双刃性。对民意的收割,会让中国走向不同的方向。这也是“受伤”后长平更加重视博客的原因。
7、还有连岳曾经的一篇文章,本打算读给大家听,却担心台上又有人怀疑,所以没有在现场读出来,贴在这里吧:
……在法治的名号之下,有些套话是大家都喜欢的,比如媒体的人也常常会挂在嘴上说:既然事情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我们就应该收声,不再影响法官的判断了。我一直认为,这是最貌似有法律精神的中国式蠢话。正是因为事情到了法治社会的最重要的判决者手中,大家才更要尽量发声,用我们自己坚信的观点去影响法官,到了关键时候,你突然失了声,觉得自己话多坏事,这种自轻自贱,才没有一点法治社会的公民精神。事实上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受到社会关注的案件越是接近判决,越是议论的热点,公众的热情与法律的理性不协调的例子多的是,如果法官的意志被他人左右,屈从于公众的压力作了枉法判决,罪在法官而不在大众。如果大众的热情符合法律精神,那么功劳就是大众的。大众把一个人放在法官这样重要的位置上,他当然得具有甄别资讯的能力,也得具有为了坚持法律而不惧怕得罪大众的勇气。法官一审案,全社会就得肃静,这样只会让法官越来越成为不敢负责的孱头,他人的一个眼神,一声咳嗽可能就会让他六神无主,方寸大乱。
知识分子也罢,法官也罢,他们的看法和判决,当然得在大众的讨论声中完成,这才是公民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常态,大众是社会的主体,他们有权在任何时间对任何事物发表看法。一到关键时刻就觉得大众嘴杂碍事,又扰乱了知识分子的书房,还干涉了神圣的法庭,那无论知识分子的著作里有什么美妙叙事,法律条文里开列什么堂皇规条,都是一个虚伪、虚弱、虚无的三虚社会。作为普通大众的一员,我坚信每一个人都应该影响法官、影响知识分子、影响可以影响的一切人。
8、我估计现场有人听了我的言论,我觉得这是一个网络自由派,所以我又得补充几句。
对网络的规制/控制,并不同于网络的管理。请拜读莱斯格大师的《代码》一书。我并不是主张完全无规则而使用网络,这一点请弄清楚。
我是非常主张有规则的,我曾经针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向教育部写建议信公开信,最近我在关注卫生部的《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征求意见。
作为普通公民,我所能做的就是让我身边更多的人知道和关注这些法律法规,这些不只与我们自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关系到下一代成长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面对这些法律法规,我不能做睁眼瞎子,我要用自己微弱的力量去传递和影响它。连岳认为“我们就是体制”,我非常认同!推动体制的变革,每个人都可以出力,每个人每天针对每件事,都可以出力。第五届中文网志年会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句话当中,有这样的说法,“揉搓体制的边缘”(滕彪语),“日拱一卒”……
同学们,我们是公立学校中享受高等教育的人,怎能对社会、民族的前程视而不见?
说回网媒监督和司法公正,我认为在座的每位都可以成为网媒监督的力量。请大家在互联网上畅所欲言吧!与此同时,请尊重每一个人,哪怕你不同意他的观点!请不要把不同观点的碰撞上升到人格、国格问题,请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当然,我更希望大家在互联网上接受信息、传播信息时,时刻保持独立的思考!
9、就在这场沙龙举办的当天,游精佑案在福州开庭,有网友通过twitter对全过程进行了直播,老虎庙也专门写文章报道此事。我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被民众如何解读?我想说的是,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没有“干扰”或者“妨碍”了司法公正。但是,确实在“影响”司法,难道不应该影响吗?
10、因为专业知识的欠缺,我无法对这场沙龙中“司法公正”的部分做出分析。
11、沙龙结束后居然有很多同学跑来要我的联系方式,后悔没带名片啊,于是就一个个地留电话号码,真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