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堂,課堂上的小屁事,十月一日下午,寫寫小屁事,僅表明一下我對此類事的看法而已。我無力説服那麽多老師,他們也不會有耐心聴我胡説八道。
我是堅决反對無故延遲下課的,並且就算「有故」,老師也應征得學生同意才可以!
拖堂者,延遲下課也!
上課與下課皆有其時間規範,這規範是由學校某機構制訂的,學生和老師都應遵守。——如果不願意遵守,請直接找學校部門去協商,本文不討論這個問題。——既然是學生和老師都應該遵守且正在遵守的規範,我便視其為學生與老師之間的一道契約。此契約規定了學生和老師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 老師有按時上課的義務——按時進入課堂並開始授課的義務,如果老師遲到,應該向學生道歉。
- 老師有按時上課的權利——上課期間,老師有權利要求學生進入課堂上課,不應受到干擾。
- 學生有按時上課的義務——按時進入課堂的義務,如果學生上課遅到,應該向老師和同學道歉。
- 學生有按時上課的權利——上課期間,凡有資格上課的學生都有上課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剝夺此權利。
- 老師有按時下課休息的義務——老師有義務按時下課,不應擅自延長上課時間。
- 老師有按時下課休息的權利——下課時間,老師有權停止授課,不應被强制要求繼續上課。
- 學生有按時下课休息的義務——學生有義務使老師按時下課,而不能强制要求老師在下課時間繼續上課。
- 學生有按時下課休息的權利——學生有權利要求老師按時下課,老師不應擅自延遲下課。
延遲下課確實只是一件小事,但有時候卻會給當事人帶来一些不便。某日我與一位朋友約好10點锺見面,但那天某老師竟直到10點锺才下課(按規定,下課時間應該是9:40)。後来我不得不與那位朋友另約時間……
老師的時間應該得到學生的尊重,所以學生上課遅到應該向老師道歉;同樣,學生的時間也應該得到老師的尊重,老師延遲下課應該向學生道歉!——我們的教育一直教人要互相尊重,卻似乎在很多時候,並不願把學生和老師看作是平等的。
不是不可以遲到,不是不可以延遲下課,因為人總會有個把時候的特殊情况嘛。但請老師們不要把延遅下課當成理所當然的事,當成本就如此的權利!因為延遲下課已經破壞了學生和老師之間的時間契約,首先破壞契約的一方應該向對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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