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與廈大有關的陽謀存在於我腦中

為什麽是陽謀,而非陰謀?

首先,以下我要説的幾件事都可以正大光明地説出来,沒有什麽見不得人。其次,這些事要做成,應該有牢固的羣衆基礎,也就是必須讓最廣大的廈大師生瞭解。第三,如果作為當事一方的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知道了這些陽謀,也完全無妨!所以它們是陽謀。正因為是陽謀,我才會在這裡寫出来,甚至會在接下来的時間裡繼續跟進。下面我盡量用最簡單的語言説清楚這些事。

一、建南大會堂沒有成文的管理規則

建南大會堂建成於1954年,主要由李光前先生捐建。是一個可以容納4000多人規模的大型會堂。無論從其形象還是功能方面,都堪稱廈門大學的標志性建築。但就是這樣一個建築,至今仍然沒有一個正式、成文的管理規則。沒有任何正式的規則性文件可以説明:甚麽人、甚麽團體、甚麽活動可以或不可以申請建南大會堂……

目前,建南大會堂由中共廈門大學黨委宣傳部負責管理。上次李开复演講門票事件的調查過程中,我瞭解到建南大會堂沒有正式、成文管理規則的事實。

希望有同學或者老師出面推進此事,讓建南大會堂的申請、使用都有章可循,並眞正按章辦事。我還天眞地希望,在制訂建南大會堂的管理辦法時,學校可以多方征求意見,而不是某些部門自己關起門来寫成的。

P.S.為了避開宗教色彩,陳嘉庚先生認為不應該是「大禮堂」,因而稱為「大會堂」。另,因為捐建者李光前先生祖籍福建南安,取其縮寫卽是「建南」。

二、校園内車輌限速並沒有落實

校園裡突然多了很多人行道和車道的標記,也挂起了限速20碼的警示牌,但好像並沒有落實,我用自己的經歴和所見事實来説明。

限速20碼的警示牌只在很少的地方出現,我只在大南門和西校門的入口看到,其它地方沒看到(歡迎補充)。在本部的幾個重要三叉路口——勤業餐廳路口、三家村路口、魯迅雕像路口——都沒看到限速警示牌。

很多次走在校園裡,無論是白天出行高峰期還是晚上行人稀疏時,我好幾次被路過車輌撞到。如果學校眞正重視師生的人身安全,就應該將校園交通安全從理論落實。在所有應該限速的路段懸挂限速警示牌,並通過一定的手段監督路況。好讓2008年1月3日的悲劇再少一些。

希望有同學或者老師以理智的行動推進此事,因為校園交通安全與每個人息息相關。誰知道,下一個被70碼的不會是你?!

三、學生公寓失竊,學校後勤、物業和保安也應該負責

幾虖每周都會聴到某某宿舍樓又丢電腦的消息,對這類消息逐漸麻木,好在這種對消息的麻木不會影響到我的行動。而學生公寓失竊「處理」結果多是不了了之……經過查證,與學生公寓失竊相關的部門至少(估計不止這些)有後勤集團學生公寓與環境服務中心、學校保衛科、後勤服務有限公司等。

希望有同學以行動推進此事,責成學生公寓相關管理部門完善管理規章制度,並在學生公寓失竊後做出相應的賠償,而不是坐視。

四、學生餐廳的食品衛生應該公開、透明

不知有多少人在學校餐廳吃出各種亂七八糟東西来了,也無數次地向後勤集團反映。但至今卻仍然沒有眞正將餐廳的食品衛生公開化和透明化。

作為學生餐廳的消費者,各位同學和老師有權利也有義務推進學生餐廳食品衛生的公開化與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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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陽謀的形式把這些事寫出来,是希望學校所謂領導們能夠主動解决。如果所謂領導們不願意主動解决問題,學生們就只能動用自己的法定權利了,那時所謂領導們不一定再那麽主動。無論哪種途徑,我最終就是希望看到這些問題解决了,那就夠了。——這也是陽謀!

手持大刀和澆灌幼苗都能夠讓校園更美好

不謙虛地説一句:稍微瞭解我的廈大同學都會佩服我!不僅是因為我創辦了廈大講座信息網,也不僅是因為我敢跟校團委针鋒相對。而因為這兩件事是同一個人做的,這是我覺得自己値得佩服的地方。——如果不佩服,請在下面留言指出我在臭美!

周六在老毛課堂上演講時,我主要在説質疑和批判學校的事,這樣可能就會讓在座的同學認為我是個憤青!我可不想在小同學心中留下這種印象,於是我又簡單提了一下講座信息網。可以説,這兩件事是我近半年来在廈大最得意的作品,是它們讓我更完整,而不是更偏激;是它們讓我更踏實,而不是空想式的理想主義者。所以我現在很喜歡説自己是「腳踏實地的理想主義者」!

為甚麽我做了這兩件事就更完整了,就値得佩服了?我所瞭解到的很多同學,最多也就只做了這兩件事之一;而更多的人連其中任何一件都沒有做!我把這兩者概括為:一手大刀批判,一手温和建設!在杭州時我問Farah,我是不是太憤了一些。然後我用這樣一句話回答自己的問題:用最激烈的眼光和語言質疑與批判,用最温和的心和手段正面建設。這是我對自己自主、理性参與本校事務的要求,兩者必須同時具備,為何?

只有激烈的眼光和語言質疑與批判固然無可厚非,但我認為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的我和我的同齡人,完全有能力在此批判的基礎之上,深刻地認識事件或問題本質,從而進一步做出建設。我在演講時反問下面的同學:在座的有誰沒有抱怨過自己目前身在其中的教育製度?但又有幾個人對其進行過深入思考?又有幾人面對此種情況做出過自己的實際行動?不要只停留在嘴皮子功夫上,那實在不是一個成熟的大學生該做的事!

那一門心思只做温和的建設還不行嗎?這要看情況,有時候可能眞不行。在某種情況下,只有經過了激烈的質疑和批判,才能更深刻、更本質地看清問題,這也能幚助我們從更深層、更本質地開始温和地建設。這時所説的激烈質疑與批判,不一定要表現在語言上。如果你是眞正的實干家,把這些質疑和批判留在心裡就行。

最近半年的經歴让我發現:只要我願意讓自己的學校變得更好一些,我就一定能!這句話同樣也適用於正在閱讀本文的你。這也是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創始人池生清一直説的:「這個學校會因為我的存在而改變!」如果你正在抱怨這裡的甚麽,不妨給自己一點信心,相信你也能改變這個學校!不信嗎?

我半年来的幾次經歴:我一手持大刀,孤身直闖校團委,與學校行政人員针鋒相對,以此維護學生的權益;同時我一手握著洒水器,精心澆灌著新生的講座信息網。周六有位學妹問我做這些事時是怎麽想的,或者為甚麽做這些事。我的回答讓她頗為詫異:我認為這些事有價値,我認為這些事應該做,我覺得這麽做可以讓這個學校變得更美好!可能她是第一次聴到這麽假、大、空的想法,但這確實是我内心所想!我一手持大刀,一手澆灌幼苗,這兩件事的共同點不是因為執行者都是我,它們的共同點是:它們都能讓這個學校變得更美好!

為甚麽每一位普通同學的存在都可以讓這個學校變得更好?因為你也可以像我一樣手持大刀或者澆灌幼苗!你不必像我一樣兩件事都做,你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或者其它我還沒有説出来的方式。

你不必為了能夠手持大刀而刻意改變自己,你也不必為了能夠澆灌幼苗而改變自己,你需要只是一顆主人心靈!你願意看著那些所謂校領導坐在一個封閉的會議室裡,搖頭晃腦地决定學校的前途和你的前途嗎?無論手持大刀還是澆灌幼苗,只要你参與,它們最終所達到的成果,它們對你心靈的脩煉,實際是一樣的!講座信息網的一位内容編輯日常所做出的貢献,並不比我獨闖團委的貢献小!我們都在用自己最熱忱的一片心、用自己最擅長的方式,使這個學校變得更美好!所謂殊途同歸,可不就是這麽回事嗎?

我不會鼓吹著要大家都像我一樣直面學校行政部門,據理力争。我非常理解很多同學不能像我一樣「無欲則剛」,並且這也會被有些人認為是争强好勝,和有些人的性格不符。但是参與講座信息網這樣純建設性的項目,是每個人都可以做的。它不需要「冒險」,不會被人打電話請喝茶,不會被人罵「憤青」……還能在鍛煉自己的同時,博得衆人的贊賞!何不主動一些,就近参與到學校的建設當中呢?——我不是在給講座信息網招人,雖然我很想這麽做,雖然我知道本文的一些讀者將来會成為讲座信息網的骨干;我更多是想鼓勵更多類似講座信息網的項目出現,有更多平臺、更多機會来做主人!

那些像我一樣Hormone旺盛的家伙可能覺得做講座信息網這樣的東西不過癮,不夠一展才華和胸中抱負!那就丢下洒水器,拿起大刀来,因為手持大刀和澆灌幼苗都是為了追求美好!

我不主張一味的手持大刀者,我不喜歡失去理智的刀。一把好刀,應該被心中有愛、胸有成竹的俠士所揮舞,而不是被莽夫擁有!毛章清老師在課堂上説,廈門大學如果有五個我這樣的人,將會是另外一番美好景象!這句話我接受一半,因為我確實做了一些事,不能虚偽地説NO;不接受另一半,是因為我做得還不夠好!

如果學校侵犯了學生權益,學生如何主動、理性地保護自己?

上周六去漳州校區,本是為了完成一件神聖而艰巨的工作:我作為講座信息網團隊成員的最後一次演講。這次演講非常失敗,因為一共就去了很少的(個位數)聴衆;但當天的意外收獲卻讓我徹底想明白了幾個問題,其中之一是:遇到學校侵犯學生权益之事,學生如何主動、理性地保護自己

講座信息網的演講安排在晚上,於是早上就比較閒,蹭進4#511教室去聴老毛的課,他在這裡向廣告學雙學位的同學講新聞史。課間我問老毛:能不能由我親自向大家介紹自己,並重點介紹上次的李开复演講門票事件調查經過。老毛很爽快地答應了,眞是好人吶!

因為沒有提前準備,我就把青年節時整理出来的稿子讀了一遍。中間不時地加入一些必要的説明,並在我覺得需要强調的地方多説一點。之後老毛繼續把講臺交給我,於是有同學提問了幾個問題,我印象最深的一個是法語系一位學妹問的:如果由我去調查華僑大學校醫誤診致死事件,我會怎麽去做

面對她的問題,我腦子中第一反應是:是啊,這件事到現在為止,雖然還不到一個月,但居然已經不了了之了!於是我腦子陷入一片混亂之中,説了一些自己也不大明白的話。後来走下講臺,我有了比較清晰的思路,遇到類似的事件,可以分解為三、四步完成:

1、根據自己所瞭解到的、有限的事件信息,閱讀、解讀相關的國家法律或者校規等。

這一步一定要最先做,而不能讓其它事情排在第一位,為甚麽?我提倡作為「弱勢群體」的學生以個人身份對學校提出質疑和批判,僅僅是以個人身份。這時,我們的身份是學生,我們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找出理論依據。
理論依據、法律依據做兩用,一則用於給自己吃定心丸,同時也能讓對方的戾氣和鋭氣有所减。一旦决定去做這件事,就必然會與學校現在的行政機構等部門發生衝突,唯有法律依據、校規等等,才是你最有力、最可靠、最能夠讓人信服的定心丸!二則為接下来的調查、詢問做基础知識儲備,以免我們這些很不專業的學生問出甚麽不該問的話来。一定要把法律、校規讀透了,否則宁可不要行動!

2、有了底氣,有了针對事件的知識儲備,就可以展開調查了。調查時一定要時刻牢記自己的身份、目的和注意技巧。

身份是本校學生(所以我基本不可能去参與調查華大誤診事件,名不正言不順嘛。由eltondisney同學来調查還差不多);目的一定要純正,不要有一絲邪念!以本校學生身份「瞭解事情眞相」,這是純正的理由;「我要把這件事的影響擴大」,這是不純正的理由,並且是容易讓對方抓住把柄来製服你的東西!「把影響擴大」不是不能出現,相反它必須出現,但它的角色不應該是「目的」,而應該僅僅是手段!——我做這件事的目的是為了瞭解眞相,甚至希望藉此促使學校健全管理製度。——我可以通過互聯網等傳播途徑来告訴大家這件事,從外圍向對方施壓。但施壓絕對不應該成為目的,這樣的目的是不純正的。持「施壓」這種目的之人,連我也會覺得你是「别有用心」!
調查技巧一:一定要取證!我見過太多説話不算話的所謂老師,他們前一分锺説的話,在後一分锺就能反悔!但取證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用法律允許的方式,不能隨便亂来!
調查技巧二:自始至終要有禮貌。就算對方理虧,也不應該借此辱罵或者侮辱對方!不要覺得自己禮貌换来對方的盛氣凌人就是被欺負了,古人有句話叫「以卑為尊」,不要為了一時之氣破壞了整盤棋!
調查技巧三:提問或談話只能就事論事,不能借題發揮,更不能無理取鬧。盡量以理服人,以情輔之,而不是相反。
還要注意自由地掌控調查進展。可能調查過程中遇到的收獲或阻礙,是事先沒有想到的,這時就要及時應變了。所以做這些事的時候不要著急,穩著點!

3、認認眞眞地、客觀地寫一篇調查報告,並通過各種途徑發佈和傳播它。

其中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内容:大家所共知的事件概述,調查事件的理論依據,調查手段和簡單的調查過程,調查過程中涉及的證物如何獲取(比如录音如何下載等),調查得出的結果……如果有需求,可以根據法律和校規,指出對方的理虧和錯誤。這裡只能是完完整整的客觀呈現,而不能加入個人感情化的話語!

4、根據具體事件,如果有必要建議學校建立健全管理製度的,應該以個人身份拟定一份针對此類事件的管理草案,並把調查結果、草案等發往校長信箱。

不要覺得這件事很難!一旦你有了前面三步的學習、實踐,针對此類事件的管理草案對你来説眞的是小case!甚至你不會寫得比校長辦公室的人差,因為你親身關注、調查和經歴了此事,而不是閉門造車的。
為甚麽要有這樣的草案呢?我認為我們不能只停留在質疑和批判的層次,雖然那已經很好;但我們有能力做得更好!如上文所説,親身關注、調查和經歴了此事的人,最有能力拟定這樣的草案!這時你也可以用實際行動来證明自己之前説的話:我的目的不是把事態擴大造成甚麽影響,而僅僅是瞭解眞相,以及希望學校健全管理製度!

在第1、2點之間再加入一個小小的提示:如果認眞解讀了法律和校規之後,發現這件事根本不能以這種方式去調查瞭解怎麽辦?——事實這種情況經常發生!
我想有兩種辦法:一是妥協但不放棄!就是不要守著完美主義的希望,而要正面現實,認識到這件事在目前不可能完全、完美地解决。但是我們仍然能夠做些甚麽!所以不放棄就是想説,在能力所及、理論能夠支持的範圍内,把這件事向著好的方向推進,不管推進到哪一步!
二是妥協且轉變方法。不要再守著一套硬碰硬的辦法,而是學會迂回和變通。這一點不是今天説的重點 :)

最後,説一説我想在老毛的課堂上「出風頭」的原因。

一方面,老毛經常在課堂上向同學們教授「新聞精神」等等,也經常號召同學們從關注身邊的小事做起,慢慢培餋自己的新聞素餋。甚至他在認識我之後,也會經常在課堂裡提起我和我所做的事。那麽我如果能用自己的親身經歴,講一講發生在大家身邊的事,是不是會幚助大家理解他所説的話呢?
另一方面,通過向這麽多人現場講故事,是否能夠認識一些比较好玩的同學呢?

上面説的幾點想法,在結束講座信息網的演講之後,我又和参加的同學們、包括講座信息網團隊成員交流了一次,大家都比較認同。不過,我希望能夠繼續在實中式中完善上面的幾個步驟。當然,它們本身也僅僅是一個参考,不應該成為定式的!

2009年舟山行之一:杭州

朋友 4

上圖:Danny、Rita、Farah和我在普陀山觀音跳的合影

受好友DannyRita的邀請,我和Farah小朋友同行,5月14日至19日去舟山島度過了很開心的幾天。

此行目的地是舟山群島,但從廈門直飛舟山太貴,為了節省盤纏就繞道杭州了。提前訂了杭州西行漫記青年旅舍,Farah 14日中午就到了西行漫記。我14日晚上從廈門飛杭州晚點了將近一個小時,害她在蕭山機場多呆了半天,俩人回到住處已快晚上11點了。哈,終於見到了Farah小朋友!

西行漫記位置比較偏,在靈隐寺旁邊,靈隐支路白樂橋,從這裡進一趟城挺折騰的。不過正因為偏僻,這裡也是個很清静的地方,Farah和她母親都覺得這裡不錯。小村子的人都特愛飬狗,附近似乎還有不少小野狗,短短一段路走進来居然遇到七八隻狗!

那天店裡一共也沒住幾個人,年輕的老板斜卧在沙發上看電影。我沒吃晚飯,附近也沒甚麽店可以吃東西,只好找老板買了泡粉煮了吃。Farah帶来奶奶親手做的香椿芽咸菜,眞空包裝好的一大包。可是我現在還沒嘗到,怕拆封沒吃完就壞了。哪位有冰箱能不能友情支持一下?

第二天睡到7點多,陽光從窗子照進来我才醒,Farah去梳洗,我繼續賴床。本應該大清早在靈隐寺附近走走的啊,我卻猴急要去吃早飯。坐公交進城,在西湖附近下車隨意步行,後来在東坡路的生煎店裡解决了早飯,感歎我好能折騰。吃飯時被Farah説我有網癮,為了澄清事實,决定和她在一起的五天不上網。(後来快要堅持到底時破戒了……)

飯後我俩就開始在西湖邊隨意亂逛。跟她打賭某橋不是斷橋,結果我輸了……人家那麽大的「斷橋殘雪」碑豎在那裡,我就是不相信,還一定要跑去問了保安才死心。不過好像這次打賭沒設賭注!哈哈!
到瑪瑙寺瞧了瞧,發現其實就是個小型的台灣文化展覽館,主殿是連戰的爺爺連横先生的紀念堂。為甚麽這個叫瑪瑙寺的地方會是連横紀念堂呢?原来上世紀20年代的某一年,老連在這裡呆過一段時間。於是前兩年這裡被改建成老連紀念堂了。
又轉到西湖博覽會的歴史展覽館瞧瞧,第一次發現陳其美那麽帥!當時腦子裡全是最近讀「跌蕩一百年」裡面的歴史情景。

本想一路走到岳王廟去看看的,但發現離退房時間不遠了,並且我們還沒有買去舟山的車票,於是坐車殺回西行漫記收拾行李。在房間閒扯到中午12點之後才離開,走出一段路才想起沒在旅店拍照留念,也懶得回去拍了,想想這次就留一個小遺憾吧,下次来的時候再拍。——誰知道下次甚麽時候才能一起去杭州呢。

沒能趕上下午2:30的車,買了下午4:30到舟山的海星大巴。開車之前,我們躲進附近的KFC裡乘凉,順便玩了玩Farah的山寨手機。之後又去河坊街的一家穆斯林飯館吃午飯,在這頓午飯中我破除了素食之戒。

4:30離開杭州,坐車前往舟山。車到寧波要開上大輪船過海,大概需要50分锺。我們坐在船的一頭吹風聊天,她拍了幾張漂亮的航船夜景。車到舟山島之後,又開了一段時間才到瀋家門。俩疲憊又高興的小孩兒拖著行李到了Rita和Danny的服裝店里……

關於《高等學校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的五點建議

2009年3月31日,教育部在其網站貼出通知,针對《高等學校信息公開實施辦法》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我的朋友池生清及時向我告知了這一消息,我們抓紧行動起来。因為這是與每一個高校學生息息相關的規定,在將来可能會成為法規,所以我想一定要抓住這次征求意見的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

一、信息公開内容範圍涵蓋不足

根據《高等學校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附件中所列出的信息公開内容範圍,其中編號五是“學生工作”。但其中只提到了“學生招生”、“學生管理”和“學生就業”三方面的信息公開,並未涉及學生社團活動的信息公開。衆所周知,高校學生社團活動是學生活動很重要的一部分,無此部分的信息公開,則《實施辦法》的涵蓋是不足的。

根據《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高校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信息,應主動向校内公開:涉及本校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需要本校師生員工廣泛知曉或者参與的……

附件中提及的信息公開内容中完全沒有學生社團活動信息,使第十三條中的相關條文形同空文。

二、無部門、無人負責

根據《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屬於本校公開職責權限範圍,但尙未製作或者獲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學校信息不存在。

建議:屬於本校公開職責權限範圍,但尙未製作或獲取的信息,應由相關的部門、機構来負責,而不只是告知申請該學校信息不存在。

三、在做出判斷時,沒有以學生為主體

根據《實施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高校認為申請公開的學校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隐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高校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並將决定公開的學校信息内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建議:如果以學生為主体,就不應該是“高校認為不可以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而是師生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此處的評判主體,應該是學生,而非高校行政部門。

四、監督和保障,並不是眞的監督和保障

根據《實施辦法》的第三十二條規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上級主管部門應當加强對高校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可定期或不定期進行。
《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校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應當建立健全高校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製度,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和干部崗位責任考核體系。考核工作可與年終考核結合進行。
《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高校信息公開社會評議製度,聘請有關人員成立信息公開評議委員會,定期對本地高校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評議,並向社會公佈評議結果。

上述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條的規定,都是由上級機構監督和保障高校的信息公開。而眞正的相關人羣,卽高校本校師生,卻並沒有監督權利。這就使得《實施辦法》的監督和保障有些無力,甚至使《實施辦法》從根本上失去其意義。
建議:高校根據《實施辦法》,由師生員工建立專門的監督保障部門,用以監督和保障《實施辦法》的落實。

五、監督與保障信息公開内容的方式

根據《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高校應當編製學校上一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評議通過後,於每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佈並報送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

學校一般是以學期為工作周期的,所以在編製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時,不應該模仿政府部門以年為周期,而應該以每學期為周期。
學生是學校的主體,高校編製的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其評議團應包括學生和教師。
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學生代表委員會評議通過後,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内向社會、向校内公佈,並報送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

廈門大學講座信息網 陳堃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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